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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 :“開基外祖” 及其他
http://www.CRNTT.tw   2018-09-29 00:17:30
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汪毅夫(來源:中評社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作者 汪毅夫)閩南俗語“開基外祖”、“異姓公媽”和“豬母稅”都同閩台鄉土社會曾經盛行的招贅婚俗有關聯,並且彼此也有關聯。                         

  在《光復前台灣文學全集裡》,村老的小說《斷水之後》(1931)裡有一句罵人的粗話“幹恁開基外祖”。“開基外祖”一語乃出於招贅婚俗。招贅婚的同居方式有隨妻住和招入娶出(即入贅後隨妻住,過一段時間後娶出另住)。贅夫在妻家居住的時候,如何供奉自家的祖先牌位(閩南俗語叫公媽)?通行的做法是,在妻家的公媽廳裡供奉自家的公媽,同妻家的公媽擺放在一起,這叫“異姓公媽”。當然,妻家的公媽處於主祀位,自家的公媽置於從祀位。但是,當婚後有了子女、尤其是子女成人、分家就有了新的問題和新的說法和做法啦。招、贅雙方一般在婚前會就子女從母姓和從父姓做出約定,如頭胎男孩從母姓,此後按比例或從母姓、或從父姓。據說,養豬戶有將小母豬送由其他養豬戶飼養,當母豬長成所生小豬應按約定比例分配給原養豬戶的做法,即討豬母稅。用於招贅婚,婚生子女按約定比例從母姓和從父姓也被稱為“討豬母稅”。在妻家的公媽廳裡,婚生子女幼時對異姓公媽擺列的主、從地位不會在意。當他們長大,隨母姓的孩子會視父家的祖先為外姓祖先(外祖),隨父姓的孩子也會視母家的祖先為外姓祖先(外祖)。及至分家,他們會重抄一份“異姓公媽”,隨父姓的孩子會在自己的公媽廳裡變換公媽的主、從位置,將父姓公媽置於主祀地位。至於“開基外祖” ,說的是最受人家尊崇的入 閩或入台一世祖是招贅婚裡的“外祖” 。略去“幹恁” 一句粗話,“開基外祖” 也是罵人的話,是不見臟字的罵人的話。                               

  在閩台鄉土社會裡,子嗣承祀是重要的事。討豬母稅、祭祀包括“開基外祖”、外祖(外姓祖先)在內的異姓公媽,都有子嗣承祀的考量。                         

  2018年9月25日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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