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繁蘭說,再回到“張天欽們”對侯友宜窮追猛打的汙垢─鄭南榕案。鄭南榕因為主張台灣獨立,被以叛亂罪起訴,在1989年1月27日時鄭南榕開始在雜誌社內自囚,即使鄭威脅以死明志,當時的總統李登輝並沒有改變拘捕他到案的心意,所以還是由當時的檢察長陳涵、檢察官陳耀能發出拘提的命令,也因而在警方宣讀拘票時,鄭南榕如願自焚,同時還造成現場多名員警受傷。
她強調,如果1989年4月7日到現場執行拘提鄭南榕的警察有錯,請先逐級追究當時下命令的人,從李登輝開始,行政院長、國安局長、警備總司令、內政部長、警政署長、台北市警察局長、中山分局長,要多少層級才能追到下面在現場執行任務的基層員警們?
葉毓蘭說,如果連30年前的警察都要追究他們在接受命令時,沒有去審視是否符合正義,那麼現在蔡英文總統、賴清德下的很多命令,警察是否也要仔細審視省思是否有違正義?如此一來,相信絕大多數的警察都會拒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