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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勝軍資料圖 人民網 |
中評社北京9月15日電/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丹東市政府原副市長劉勝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勝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涉黑涉惡腐敗,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勝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勝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勝軍簡歷
劉勝軍,男,漢族,1962年3月出生,遼寧寬甸人,1983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
1983.12--1985.08 丹東市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科員(其間:1984.09--1985.08 東北工學院工業熱工及熱能利用專業進修學習)
1985.08--1992.03 丹東市經委(工委)能源處科員、辦公室副主任
1992.03--1994.05 丹東市經委營銷辦公室主任
(1991.08--1993.12 中央黨校大學經濟管理專業在職大學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