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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8日,全國台企聯一帶一路功能委員會組織台商考察團考察“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成都產業園。(中評社) |
中評社四川9月5日電/四川省3日發布實施《關於促進川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川台70條”)。內容分兩部分,共70條具體措施,其中,第一部分是“擴大川台經貿合作,積極促進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有31條;第二部分是“推進川台人文交流,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川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的待遇”,有39條。
四川省台辦發布新聞稿指出,“川台70條”緊扣《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31條措施”),充分結合四川實際,以同等待遇、廣泛受益、共享機遇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推動“先行先試”,既體現指導性、政策性,又注重實效性、可操作性。
一、聚焦“同等待遇”,切實讓“31條措施”在四川全面落地落實
“川台70條”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論述,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積極落實台資企業在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與本地企業享受同等待遇,逐步為台灣同胞在川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確保“31條措施”在四川全面貫徹落實。一方面,提出支持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四川行動計畫”,支持台資企業和台胞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在享受高新技術企業稅收、用地政策優惠、參與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公平參與政府採購和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開展金融及徵信業務合作等方面,給予台資企業與大陸企業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在支持台灣同胞實習就業創業、推動兩岸社會文化交流和便利台灣同胞學習居住生活等方面為台灣同胞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二、體現“四川特色”,擴大深化川台經貿合作和人文交流
“川台70條”圍繞擴大經貿合作和深化人文交流兩方面,對接四川“一幹多支、五區協同”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和“四向拓展、全域開放”發展態勢,突出四川地處“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交匯處的區位優勢,突出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的特點,突出“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川台農業深度合作、“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就業基地”等的活力前景,在落實“同等待遇”的同時,充分體現“四川特色”。
在擴大川台經貿合作方面:一是鼓勵台資企業融入四川經濟發展,提出支持台資企業投資電子信息、裝備製造、食品飲料、先進材料、能源化工等5大支柱產業和數字經濟;支持台資企業參與四川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支持台灣地區貨物經中歐班列、“瀘州—武漢—台灣”江海聯運及“廈蓉歐”運輸進出口,為台資企業和台灣地區商品進出口提供通關便利;支持台資企業向“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和國家級、省級涉台園區集中聚集發展,允許在中國(四川)自貿試驗區、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台灣農民創業園、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基地新設立的台資企業按大陸企業申請註册,用台灣居民居住證或台胞證作為身份證明,註册資本以人民幣表示,可選擇人民幣、美元、歐元、日元等幣種註册,可按規定自主選擇經營範圍等。二是為台資企業在川做大做強提供政策支持,涵蓋工業、農業、服務業等產業合作支持,提出財政、稅收、用地、用電、金融、創業、就業等多個方面的優惠和措施,重點推動台資企業投資我省五大萬億級支柱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支持台資企業在川設立區域總部、研發設計中心、運營和物流中心,支持註册地或主要經營資產在四川的台資企業在大陸申請上市等;三是切實保障台資企業合法權益,如嚴格保護台資企業知識產權、支持在川台資企業創新創造、幫助台資企業獲取自主知識產權、建立健全台資企業知識產權市場化評估、運營機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