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通江縣紀委專項督查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時,發現雙泉鄉幹部吳仕銘利用職務之便,為侄子吳某承攬安全飲水扶貧項目等問題線索。縣紀委領導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第二紀檢監察室迅速進駐該鄉進行調查核實。
“么爸管項目,侄子來承包,中間是不是有貓膩?”辦案人員閆少游心思縝密,馬上提出了這一質疑。調查組立即兵分三路,一路查看現場,一路走訪座談,一路查閱資料,搜集證據。
“他的侄子來承包,哪個敢說不嘛!”兩村的群眾意見非常大,都說這個項目根本就沒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因為吳仕銘是鄉幹部,專門負責水利工程的。
“假若吳仕銘不是鄉裡水利工程的負責人,我們哪會同意簽合同嘛!”“胳膊擰不過大腿。”“施工速度快,質量也還不錯。”清溪村、重石村村幹部都反映怕得罪吳仕銘,同時也是為了便於工作、資金、技術上的協調,特別是解決資金不足的問題。
“是我委托他簽訂的合同,他確實沒拿好處費。”吳某哭喪著臉說,“工程款都是我在親朋好友處借的,現在都還沒有還清。”
“我沒有參與入股、吃拿卡要,就是想幫他一把,更沒不正當的利益交換。”面對調查組,吳仕銘也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問題。他承認自己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說情打招呼、親自出面協調幫助侄子吳某取得了雙泉鄉清溪村、重石村兩個安全飲水扶貧項目的承包權,並為吳某充當技術員、施工員和監督員,同時深刻認識到了自己所犯錯誤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鑒於工程質量合格驗收通過,同時工程款尚未支付,且吳仕銘個人未從中獲利,4月7日,通江縣監委給予吳仕銘記過處分。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