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他認為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小微企業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小微企業往往公司治理不健全,內控和財務等制度存在漏洞,造成企業經營過程不規範,金融機構很難評估企業的經營風險。同時,小微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差,易受宏觀經濟波動影響。
二是金融機構業務模式不健全。我國普惠金融服務覆蓋面和滲透率偏低,符合小微企業發展特征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體系有待構建。在傳統的業務模式下,小微金融業務的“授信額度小、授信主體多”的特點,大大提升了銀行業務開展的成本。風險管理方面,金融機構尚未建立針對小微企業行之有效的風險管理模式,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小微貸款經營風險偏大。
三是當前的經濟金融環境收緊和財稅金融政策不完善。在降低宏觀杠杆率和加強金融監管的過程中,我國社會融資規模增速回落,金融企業風險偏好下降,對小微企業產生誤傷。
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研究員高玉偉也表示,從我國近幾年的情況來看,成本和風險是影響小微企業融資的關鍵。一方面,人力成本、房租等上升過快增大了企業經營壓力;另一方面,在經濟下行背景下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問題更加突出。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需要系統設計、協同推進。
長效機制仍待構建
朱鶴新表示,從總體上看,相關政策效果正在逐步顯現。
對於下一步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高玉偉建議從六方面入手,一是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運用大數據等新技術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二是進一步完善小微金融監管政策和金融機構自身制度,提高容忍度和激勵力度;三是完善服務小微企業的多層次金融機構體系;四是探索新的有效的擔保抵押制度,成立政策性擔保機構,避免過度依賴商業性擔保;五是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堅決打擊惡意逃廢債;六是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培訓,提高運用各類金融工具意識和能力。
董希淼認為,深化小微金融服務是一項系統工作,準確把握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確方向和重點任務需要做好頂層設計,政府部門、金融機構和小微企業等有關各方需要協同努力,綜合施策,既要針對現狀解決問題,更要探索並構建長效機制,最終實現“幾家抬”的合力。
他認為,首先,深化小微金融服務需要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的營商環境。所以要通過改革稅收、法律、管理等方面中不利於小微企業發展的制度,降低小微企業各種不必要的負擔。其次,需要進一步完善小微金融服務的頂層設計,將小微金融納入到普惠金融的發展規劃中。最後,要進一步鼓勵金融創新。在小微金融領域,相關部門可以適當給予金融創新更多空間。
來源:經濟參考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