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說,蔡英文總統的這次過境美國,是在《台灣旅行法》頒布之後的首次,華府完全可以為了凸顯該法律的“威力”,給予蔡英文總統較高的禮遇,甚至是以此來“敲打”在貿易戰中決不低頭投降的北京的。而按照不成文的規定,台灣領導人過境美國時,一般不能到訪首都華盛頓。過境地點也依政治影響而劃分為四等,第一等是美東城市紐約和波士頓,第二等是有大批華人聚居的洛杉磯、舊金山,第三等是邁阿密、西雅圖和休斯敦,雖然不是美國政治經濟中心,但依然是本土大城市,最末等就是阿拉斯加、夏威夷和關島等。但華府給予安排的過境城市,卻是洛杉磯和休斯敦,中等程度而已,根本就未能“靠近”華盛頓,甚至連紐約都不得其門而入,連在尚未制定《台灣旅行法》時過境美國的阿扁、馬英九都大為不如。更何況,《台灣旅行法》是允許台灣領導人“入境”美國,但今次華府卻不打算讓蔡英文總統享受這項“福利”,仍然是以“過境”的方式處理。這本身就是蔡英文總統的大失敗,又何來“突破”之哉?因而其大事渲染,只不過是“打腫臉皮當肥仔”而已。
總統府為了掩飾自己的宭境,居然替華府尋找“理由”,說是華府因為考量中美貿易戰僵持、區域情勢緊張等外部因素,此次出訪不過境敏感的東岸城市,以降低政治性成份以避免無法預期的風險。雖然可惜,不過也顯示蔡英文總統的謹慎小心行事風格。當然,這也是大實話,卻也反襯了《台灣旅行法》的“備而不用化”。
但蔡政府卻仍然是“死雞撐飯蓋”,在蔡英文總統過境美國時,恰逢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二零一九年度的《國防授權法》,隨機的蔡政府官員就額首稱慶,聲稱這是特朗普贈送給蔡英文總統的禮物。然而,曾經是蔡英文總統“外交”智囊的民進黨籍立委羅致政卻指出,這不是新的《國防授權法》,從二零一七年之後就開始有類似的,而特朗普歷年都會簽署,所謂支持台灣或支持台美軍事合作的態度是很清楚,但簽署不表示會真正推動,雖然至少是沒有反對的態度。也就是說,也是“備而不用”式的法案。
當然,現在蔡英文總統還只是去程過境美國,幾天後回程時還將會過境美國。特朗普是否會“神經力”般突然改變主意,允許甚至安排蔡英文總統訪問掌有行政權力的真正聯邦機構,並與聯邦機構的政務官見面?還待觀察。而在會面中,蔡英文總統是否會提出《台灣關係法》“升級”等的訴求,還待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