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期權化”更是如此。在專家看來,“先辦事後收錢”,將獲取好處的時間延遲到退休後,一方面淡化“收錢”與“辦事”之間的因果聯系,使問題不易暴露;另一方面也寄希望於退休後逃避監督,自以為問題暴露也能以“退休”之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而,如意算盤打得再好,在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下,在黨紀國法面前,最終只能是黃粱一夢。
“正風反腐實踐反複證明,退休只是時間點,不是安全綫,正義從不會缺席,因腐敗欠下的賬遲早要還。”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告訴記者。
審查調查同時進行,監察體制改革效能凸顯
6月27日,江西省能源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李良仕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委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資料顯示,現年66歲的李良仕歷任江西省煤炭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萍鄉礦業集團董事長、安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省煤炭集團公司總經理等職,於2016年2月退休。今年3月30日,江西省紀委監委通報,李良仕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查辦該案的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深化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推開後,江西省紀委監委把李良仕有關問題作為第一批立案審查調查的案件,嚴格規範、謹慎穩妥地對其采取留置措施。從留置到審理、公訴部門提前介入,再到移送檢察機關,用時更短,與檢察機關銜接更緊凑,充分體現了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治理效能。
在佛山,胡後泉案的快查快辦,同樣受益於監察體制改革。
“胡後泉已退休6年,一些違紀問題發生時間久遠,涉及領域和人員衆多,市紀委監委通過與公安、銀行、房管等機關和部門的密切配合,在初核階段就摸清了胡後泉與重要關系人之間的交往脈絡。在審查調查期間,12項調查措施都得到了充分運用。”參與查辦該案的佛山市紀委監委第九紀檢監察室負責人陳雷告訴記者。
嚴肅查處退休問題官員,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以查處李良仕案為例,聽聞其“落馬”消息後,部分群衆甚至自發來到萍鄉礦業集團公司門口燃放鞭炮,表示對江西省委、省紀委監委相關決定的擁護。對於當地黨員幹部而言,更是一次近在身邊的黨紀國法教育——無論是誰,是否在職,違紀違法終將受到嚴懲。
(來源:大公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