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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推34條措施提升營商環境
http://www.CRNTT.tw   2018-08-11 12:04:30
  中評社北京8月11日電/廣東近日頒布34條措施改善營商環境,大幅降低外資和港資企業進入廣東市場門檻。近日出台《廣東省深化營商環境綜合改革行動方案》顯示,廣東將全省推行對外商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負面清單”。在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備案,辦理時限壓減至1個工作日以內;與此同時,企業開辦時間還大幅壓縮至5個工作日內,時間比去年的標准減少近10天。對於涉及外資企業的事務,廣東還提出將限期實行涉企事項“一本通辦”,并在今年內完成138項涉企行政許可等事項分類改革任務。 

  記者梳理發現,廣東在提升營商環境所提出的34條措施,主要集中在降低外資企業准入門檻、降低審批時間和減低企業進入成本等方面。根據現行辦法,外資企業的市場准入門檻比內地企業更高。而港資企業在內地被列為“外資企業”,港商在內地投資時,大部分審批程序仍需嚴格按外資企業標准來執行。在廣州投資經營的港商梁敬漳告訴記者,在6年前首次來在廣州投資注册公司,原打算以港人身份擔任公司法人。但一系列流程跑下來,他發現各項審批程序耗時太長,最終無奈選擇與內地合夥人“拍檔”開公司。 

  對於外商准入門檻較高問題,廣東在方案中提出,全面實行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這意味著外商在進入階段即可享受與內地企業“一視同仁”的待遇。在負面清單以外的外商投資備案,除減免稅項目外,辦理時限壓減至1個工作日以內。此外,同步將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下放至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同時,推動實現港澳服務提供者備案權限下放至地級以上市。 

  此外,方案中還有多項專門針對港澳投資合作的措施。廣東透露,正研究與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中國法律服務(澳門)公司建立主體資格、投資決議等公證文書信息共享數據庫,推動港澳投資跨境登記全程電子化。修訂廣東往來港澳商務簽注工作規範,降低申請條件,簡化申辦手續。培育市場化檢測評審機構,推進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的檢驗檢測認證互認,推動擴大粵港、粵澳檢測認證互認範圍。 

  在縮短投資時間上,廣東在方案中提出,全面提升企業開立銀行賬戶服務效率,將企業開辦時間壓減至5個工作日以內。資料顯示,2017年廣東全省開辦企業的平均時間在15.7個工作日,在廣東開辦企業時間將壓縮了三分二。此外,目前廣州、深圳和東莞等市開辦企業時間也需要在10個工作日以內。 

  東莞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榮譽會長、港商任重誠表示,廣東將對港澳服務者的審批權限下放,對相關領域港商而言,可以節省時間和人力成本。他也表示,從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5天,可以看出近年來廣東投資環境一直在改善,行政效率在提升。為此,雖然近年內地經營成本上漲,不少港商已將廠房遷移到東南亞等地,但仍樂意將研發、品牌等部門留在廣東。 
  
  (來源: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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