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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推新版租房合同 租期內不得單方面漲租金
http://www.CRNTT.tw   2018-07-28 12:11:43
(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7月28日電/為進一步規範北京住房租賃市場,合理引導住房租賃行為,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北京市工商局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並多次組織相關部門、專家進行討論後,近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和現行的2008年版的房屋租賃合同相比,本次徵求意見的示範文本有如下特點:

  一是合同的適用範圍更具針對性。《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明確適用於住房,《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則適用於房屋,包括但不限於住房。

  二是住房租賃合同不再按成交方式區分不同版本。目前大家使用的租賃合同版本是2008年的,分為自行成交版和經紀成交版,這次一個最顯著的變化,就是將自行成交版和經紀成交版合二為一,統一都是《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而涉及中介服務的內容,則在兩個經紀服務合同文本進行了規範。

  三是合同更具引導性、操作性。新合同就對出租房屋的信息進行了細化,要填寫的內容房屋坐落、建築面積、層數、房屋平面圖、戶型、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編號、房屋所有權人姓名等。現行的合同裡,房屋層數、房屋平面圖、幾室幾廳的戶型這些都是不用填的,而新版合同中,這些都是要詳細填寫的。

  對於房主來說,最怕的是租客不靠譜。所以新合同示範文本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個人信息填寫內容更加細化,包括姓名、戶籍所在地、證件類型和號碼、出生日期、通訊地址等詳細信息。

  四是結合實踐,在法律框架內盡可能地引導當事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包括:未經約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同時,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後約定時間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後約定時間內搬離;以及合同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具體情形等。

  來源:中央廣電總台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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