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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港獨”合理合法 反對派遊行不得人心
http://www.CRNTT.tw   2018-07-23 10:59:30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候任會長姚志勝
  中評社香港7月23日電/“香港民族黨”是一個正在實施“港獨”違法行為的非法組織,特區政府依法禁止其運作,合法合理,有理有據,無可質疑。外國政府和機構無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手畫腳。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以所謂言論結社自由說三道四,是不顧事實,無視法律,別有用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試問:美國、英國也不會容許國內組織分裂自己的國家,為何要為在中國的地方搞分裂的“港獨”組織撐腰?反對派組織支持“民族黨”的遊行只有約600人出席,反映“港獨”不得人心。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特區政府打擊“港獨”。

  “香港民族黨”在社交網站公開警方約700頁文件。這份文件,讓港人更加清楚看到“香港民族黨”的“港獨”真面目。

  “民族黨”煽“獨”證據確鑿

  警方文件詳列“香港民族黨”過往的“港獨”言行資料。兩年多來,該黨公開發表的“港獨”言論不下百種,鼓吹和推動“港獨”的行動也數以十計,包括在金鐘添馬公園舉辦“港獨”大會、向中學進行“政治啟蒙”滲透、向大專院校提供“港獨”橫額標語、出版刊物以及赴台日等地與“疆獨”、“藏獨”分子勾聯。召集人陳浩天本人還曾在電台節目中公開表示,為達到“港獨”目的“不惜流血”等等。這些言行顯示,該黨的“港獨”圖謀觸目驚心,不只口頭鼓吹“港獨”,更有多項實質行動,有組織、有計畫地推動“港獨”,甚至揚言使用武力,如不及時依法禁絕,後果不堪設想。特區政府果斷採取行動,得到香港社會廣泛認同。

  特區政府今次對“香港民族黨”採取禁制行動,是經歷長達兩年多時間艱苦細緻的搜證和研究。文件顯示,警方建議保安局局長按《社團條例》依法制止該黨運作,有理有據,在法理上無可質疑和挑戰。例如,文件引用該黨創黨時提出的六大綱領,包括“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以及“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等,指明違反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該黨損害國家安全、擾亂公眾秩序的性質和行動,明顯違反《社團條例》。

  反對外國幹預 制止“兩獨”合流

  自特區政府宣佈擬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都站出來表示關注事件,同樣聲稱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應受保護。特區政府根據充足事實和法律依據禁止“港獨”組織運作,是依法辦事,有理有據,無可置疑。外國政府和機構無權對香港內部事務指手畫腳。試問:美國、英國會否容許或鼓勵有組織在自己的國土內進行分裂國家的活動?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既然美英自己也不容許,為何要為在中國的地方搞分裂的“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撐腰張目?這是何道理?美英不應把危及國家安全的“港獨”言行與結社自由拉在一起說三道四,誤導國際社會和港人。

  必須指出的是,“香港民族黨”還頻繁勾聯台獨分子推動“香港獨立”,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文件揭示,陳浩天去年7月與台獨分子舉行視像會議,表明台獨勢力支持“民族黨”推動“港獨”。“港獨”與台獨合流,不僅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產生幹擾和破壞,而且衝擊香港的繁榮穩定,損害香港市民的福祉,決不能等閒視之。我們必須堅決反“港獨”,堅決制止“港獨”與台獨合流。這既是維護國家的主權和統一,也是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和港人福祉。在此,不僅要警告台獨勢力,在香港問題上不可肆意妄為,也要奉勸台灣民進黨當局看清形勢,審慎處事,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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