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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房價”項目銷售不得捆綁精裝修
http://www.CRNTT.tw   2018-05-27 10:54:13
  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本月初,北京市住建委對《關於加強限房價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徵求意見。昨日,該《通知》正式發布實施,其中明確,“限競房”項目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開發商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購房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徵求意見期間共收到意見、建議136條。各界普遍認為《通知》是落實“房住不炒”的具體措施,有利於保護剛需家庭的住房需求,但也提出了對不收購轉化的項目開發建設單位可能存在暗箱操作、通過捆綁精裝修等方式變相漲價,以及房屋質量等方面的顧慮,建議加強對開發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

  積極吸收采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後,相比徵求意見稿,市住建委對不轉化的限房價項目增加了一項內容,即開發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掛牌文件中關於建設標準、限定的銷售均價和最高銷售單價的要求,在銷售時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不得強制搭售其他產品、服務,不得捆綁精裝修,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什麼是“限競房”?去年北京“9·30”樓市調控新政中,北京推出“限房價競地價”的土地出讓方式,即當競買報價達到合理土地上限價格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在此價格基礎上,通過現場競報企業自持商品住房面積的方式確定競得人。

  隨後,北京在土地出讓中大量使用這種出讓方式,這意味著一宗商品住宅地塊在入市時,就已限定了房屋未來的銷售價格。

  根據《通知》,若限房價項目銷售限價與周邊市場價格評估價之比高於85%,該限房價項目將由開發商直接作為商品房自行銷售;比值不高於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購轉化為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獲得銷售限價占評估價比例部分的產權份額,剩餘比例產權相應轉化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產權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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