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交通部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禁止了攔截列車;強行上下車;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等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7月1日《規定》實施後,這些行為將被記入“不良記錄”信息庫。
交通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王綉春透露,下一步,交通部還將進一步健全軌道交通標準制修訂和管理制度體系。
王綉春: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運營交接的內容,制定關鍵設施設備運營准入和運行管理、運營安全評估、重大故障事故報告和分析制度。
(來源:央廣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