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歐洲聯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25日在全體成員國正式生效。這部條例對信息技術(IT)企業保護用戶隱私的責任規範空前嚴格,旨在改變消費者信息在網絡廣告商面前“一覽無遺”的現狀。
業內人士說,美國谷歌、臉書公司等技術類企業在歐洲擁有龐大用戶群,可能利用新規鞏固行業壟斷地位;“廣告技術”行業近年來靠“收割”用戶隱私數據蓬勃發展,可能受新規打擊最大。
如同“裸身待在水族箱裡”
《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生效前幾個星期,大量歐洲網絡用戶抱怨自己遭大量垃圾郵件和短信集中“轟炸”,內容大同小異:請求用戶“明確同意”接收企業發送的廣告信息。
這部條例確立兩項關鍵原則,一是任何機構獲取用戶個人數據,必須征得用戶個人“明確同意”;二是消費者對“本人隱私數據由誰處理、作何用途”有知情權。
依據新規,用戶有權用工具攔截任何應用於商業目的個人數據處理程序,也可行使所謂“被遺忘權利”,删除網絡上的個人隱私數據。
未達法定年齡的用戶由父母代行“同意”權利。法定年齡在13至16歲之間,由歐盟各成員國依據國情各自設定。
歐盟兩年前頒布這部條例,但直至臨近“緩衝期”結束,仍有大量企業匆忙徵求用戶許可,導致“信息轟炸”現象。
英國主管數據保護的信息監管局說,截止日前夕,它的網站服務遭遇“幾次中斷”,如今已恢復正常。
分管司法事務的歐盟委員薇拉·堯羅娃說,新規將“讓歐洲人重新掌控自己的數據”。按她的說法,當前網絡用戶個人隱私幾乎得不到任何有效保護,如同“裸身待在水族箱裡”。
歐盟有大約5億網民,任何在成員國運營的企業如觸犯新規,將面臨最高2000萬歐元或相當於企業全球年營業額4%的罰款。
希望新規成為“全球標杆”
歐盟說,希望新規能成為保護網絡用戶個人隱私的“全球性標杆”,尤其在發生臉書公司大量用戶隱私數據遭“竊用”之後,新規更具示範作用。
美英媒體今年3月曝光,英國劍橋分析公司曾利用社交媒體臉書平台一款“個性測試”程序,獲取臉書大量用戶隱私數據,用於有針對性地向選民投放政治廣告,試圖干預2016年美國總統選舉和英國“脫歐公投”等政治事件。臉書公司後來承認,全球8700萬用戶數據遭“竊用”。
“個性測試”程序開發者辯稱,獲取數據已獲用戶“同意”,且臉書開發的工具提供了方便。
臉書公司因沒有及時公布大量用戶隱私遭濫用受到質疑。臉書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22日出席歐洲議會一場聽證會,為保護用戶隱私不力道歉,承諾臉書將“完全遵守”歐盟隱私保護新規。
美國卡內基-梅隆大學商務教授帕拉梅·維耶·辛格接受法新社郵件採訪時說:“我預計,至少美國會迅速采納類似《通用數據保護條例》的(隱私保護監管)法規。”
歐盟官員說,日本、韓國、印度和泰國從歐盟新規汲取“靈感”,開始討論或著手制定類似法規。
輸家將是“廣告技術產業”
法新社報道,大型社交媒體平台如臉書、WhatsApp和推特似乎對適應歐盟新規準備較充分,而小型網絡技術企業擔心受到衝擊。
歐盟官員說,新規施行初期會緊盯大型技術類企業,因為它們憑借大量用戶數據吸引商家“精准投放”廣告,以實現營利,歐盟會給小型企業更多時間適應新規。
路透社報道,谷歌公司24日在美國紐約市召集70家媒體和廣告客戶代表開會,承諾在6月和8月投放更多廣告技術工具,協助客戶適應新規。
英國《經濟學人》周刊一篇報道說,歐盟新規生效後,最大輸家將是“廣告技術產業”。這類企業永不饜足地收割用戶個人數據,而“過分樂觀”的風險投資家對廣告技術新發明慷慨支持,使這個產業迅速壯大。
不過,皮沃資本管理公司的布萊恩·威澤認為,“廣告技術泡沫”已開始萎縮。這個產業以為消費者會歡迎“與己相關”的廣告,但隨著“精准投放”廣告侵略性日益強烈,用戶開始反感並安裝攔截工具。
《經濟學人》報道,多數廣告技術企業因為不曾與消費者建立直接聯繫,難以獲取使用用戶隱私數據的許可;即使它們能直接聯繫用戶,也只有很小一部分用戶會同意分享個人隱私數據。一些廣告技術企業已選擇退出歐洲市場。
谷歌公司已要求使用谷歌廣告技術工具的所有網站和應用軟件必須征得用戶同意才可使用和分享用戶個人數據,但同時規定,一旦客戶使用谷歌工具“徵求同意”,就必須限制使用其他廣告技術商的服務。
數字發行商團體“下一代數字內容”的傑森·金特說,數字發行商指望歐盟新規協助遏制谷歌之類巨頭壟斷線上廣告。新規若能有效防止廣告商越過網站和應用軟件、直接針對特定用戶投放廣告,發行商或許能從大型網絡平台手裡收回與消費者關係的部分掌控權。
(來源:北京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