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國內法律程序,貿易代表需在簽署貿易協定前90天就簽署意向通知國會;簽署協定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需在105天內向國會提交貿易協定對美國經濟影響的分析報告,國會審議後才能對是否批准協定表決。
瑞恩的催促源於擔心今年11月舉行國會中期選舉,共和黨可能失去當前在國會參眾兩院的多數優勢;新一屆國會明年1月就任,假如由民主黨掌控,總統唐納德·特朗普領導的共和黨政府決策難過國會關。
【爭議多 不止汽車】
特朗普去年1月就任總統後要求修訂已施行24年的北美自貿協定條款,理由是現有協定損害美國利益。美方施壓下,三方談判去年8月正式啟動,由於分歧巨大,9個月來進展緩慢。
美墨貿易談判矛盾集中在汽車領域。美方要求“4年內實現北美地區所產客車75%組成部件產自本地區”,比現行協定規定比例62.5%大幅提高,遭墨汽車產業強烈反對。美方還要求墨方提高工人最低工資標準,指責墨西哥低工資損害美國製造業工人就業機會。
加拿大方面,美方除了為本國車企謀利,還希望加方增加進口美方乳製品,修改投資爭端仲裁機制相關規定。
美方還提出增補協定每五年續簽一次、否則自動失效的“日落條款”,要求取消設置貿易爭端調解工作組,遭加、墨反對。
瓜哈爾多10日與萊特希澤會面後告訴媒體記者,所談議題不止覆蓋汽車產業。“必須強調一點,談判過程中,我們想談定某項(爭議)條款,必須重新考慮協定的整體平衡,把所有條款都重新審查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