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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不設政治前提”這本身就是政治前提
http://www.CRNTT.tw   2018-05-09 12:00:26
 
  其實又何至於此?其實蔡英文總統的本身就是矛盾的。她所擔任的總統的憲政依據,是《中華民國憲法》。而憲法的正文對中華民國的“固有疆域”,包括了中國大陸,亦即一個中國。憲法增修條文”的第一句就是“為因應國家統一之需要”。但民進黨作為執政黨,其黨綱卻是追求“獨立建國”——建立“台灣共和國”。既然是後來以“後法優於前法”的手法,擱置了“台獨黨綱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也是“獨台”,以中華民國的外殼來販賣台獨的核心。何況,再後來還有《正常國家決議文》,又回到“台獨黨綱,而且比“台獨黨綱的“獨立建國”意識更為強烈。

  或許,蔡英文總統可能會說,無論是“台獨黨綱,還是《台灣前途決議文》,制訂時她尚不是民進黨員,與此沒有淵源。而制訂《正常國家決議文》時,她雖然已經入黨,但並非黨代表,沒有參與表決——二零零七年九月民進黨“全代會”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時,她已在四個月前跟隨蘇貞昌總辭,辭去行政院副院長,返回家鄉屏東,沒有從事任何政府或政黨政務。以此來推卸自己的責任。

  但是,蔡英文總統既然是執政黨的主席,就必須為這個政黨的政治綱領負責;而且她既然是代表民進黨掌政,就必須執行民進黨的政治綱領。因此,她倘是聲稱自己與民進黨上述政治綱領無關,就不是誠實的政客,何況,她曾經聲誓旦旦,民進黨現在已經以《台灣前途決議文》取代了“台獨黨綱,無需通過“凍結“台獨黨綱的決議文,這就證明,她是奉行仍然是台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的。既然如此,她的所謂“不設任何政治前提”,其實就是以實質上是“一邊一國論”的理論基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為政治前提。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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