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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南大學校長黃秀霜。(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5月3日電(記者 趙家麟)教育部否決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決議,不讓管中閔出任台大校長,前台南大學校長黃秀霜2日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以莫須有的罪名卡管,令人質疑是否有政治黑手介入大學校園。若不能藉台大校長遴選案強調大學自主、學術自由,必將會出現大學校長政治選邊站的可怕寒蟬效應。
目前正爭取中國國民黨台南市長提名的黃秀霜表示,台大校長遴選爭議了好幾個月,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才上任不久,就判斷有“瑕疵”,這是非常不妥的。她自己擔任過8年的公立大學校長,也參與過20幾所公立大學校長的遴選工作,以她長期以來實際參與及對法規的了解,台大校長遴選的過程,並沒有教育部所指稱的“瑕疵 ”。
她指出,教育部所稱“瑕疵”,指的是有關獨立董事及利益迴避問題。但她從三個觀點看,都不成立:
第一,針對獨立董事,在相關辨法都沒有規範到的情況下,就沒有所謂的違法問題;若要對獨立董事做出規範,也可以,只要訂出新的規範辦法並開始遵循即可,而不是用莫須有的罪名“卡管”。
第二,所謂獨立董事要迴避?法規上也沒有這一條。校長遴選的迴避條款規範有二:一個是三等親內,另一個是有師生指導關係。台大這次的遴選案也都沒有這兩個問題。
第三,政府本來也鼓勵大學教師出任獨立董事,所以,根本就沒有規範的必要性。以此理由來“拔管”也不合邏輯。
她回顧,大學校長的遴選過程大致有三個時期:最早是教育部長直接指定,即所謂的“官派”時代;第二個時期是《大學法》頒布後,採兩階段方式,亦即先由大學遴選出兩位校長候選人,再由教育部成立遴選小組二擇一。但很可笑的是,好幾所大學是卻是第二名被圈選出線。當時就引發許多質疑,裡頭是否有政治操弄?只有政治正確才會中選?
第三個時期,校長遴選改成一階段方式,即不再由教部育二擇一,而是由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直接產生校長,教育部只要注意在程序上沒問題、符合法規,就“理應核定”。此次,台大的校長遴選程序,一切都符合規定。
黃秀霜強調,既然台大校長遴選過程都沒違法問題,“卡管”就會讓人覺得非常不合理,也不合乎邏輯,那就會懷疑大學自主何在?教育部、政治的黑手是否已伸入了大學校園?
黃秀霜告訴中評社,5月4日她會和志同道合者一起站出響應“新五四運動”,呼應台大及所有大學要堅持的大學自主精神。她也認為,針對此次台大校長遴選事件,如果不站出來捍衛大學自主,未來必將出現大學校長政治選邊站的可怕寒蟬效應,亦即民進黨執政時,綠色才有機會;等到國民黨執政時,變成挺藍的才有機會。但這種情況的發生絕非大學之福,因為“我們是要選出最適合的人才出任大學校長,而不是看政治、顏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