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勿借“民意”生事
2018年1月底多名台大教授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不予核定本次遴選結果。
2月6日下午,部分台大師生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解散校長遴委會,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不應核定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復有逾千名台大教授、校友與學生連署,呼籲校方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釋疑。
在他們看來,台大是他們的台大,誰當台大校長,應由台大師生說了算,把遴選委員會當成了兒戲。而教育部官員似乎對這些呼聲頗為重視,因而將考量“民意”的政治訴求與遴選校長混為一談了。
“美”文里提到前哈佛校長伯克就反對這樣做。他不贊成教授和學生參加校長遴選。他認為教授們的自我定位為本系或其專業團體之一分子,然後才是學校的一員,教授限於經驗,多乏恢宏之視野。校長遴選應交給富有經驗、對學校忠誠、知人善任、從整體利害著眼的董事會的人。
前波士頓大學校長蕭拔說得更是犀利、尖銳:
“學生不應該有選舉校長的權力,因為他們沒有判斷校長資格的能力。如果他們有這種能力,他們的父母就不該花錢送他們上大學”;
“各院院長不應該有選舉校長的權力,因為他們要的是弱得不能再弱的校長”;
“教授不應該有選舉校長的權力,他們要的也是最弱的校長。”
伯克和蕭拔的話顯然尖刻難聽,但冷靜考量,還是很有道理的。術業有專攻,學問好的教授,不一定就是優秀的校長,也不一定就能判斷校長的優劣;同樣的,不一定學問好的教授,就能選舉出優秀的校長。本校教授們對校長遴選無投票權,校長就任後辦理校務可較少受束縛。而校長聽命於教授意見,反而削弱了校長管理的自主性。台大的教授、學生在這場校長遴選風波中,以一種“民主化”的訴求,反而忽略了遴選委員會的議事制度和權威性,會使得大學校長遴選失去獨立性和嚴肅性,使校長遴選和遴選委員會成為兒戲。
遴選委員會稱:“依遴選辦法及遴選要點規定,校長遴選係由遴委會辦理,並非由校務會議辦理校長遴選。本校校長遴選作業,均已依上開法規辦理,完成投票作業而產生校長當選人,並依規定予以公告,且報請教育部聘任中。”
然而,35位台大校務代表連署申請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認為校務會議才是現階段最有可能解決爭議的方法,希望教育部在校務會議解決爭議之前,不應核定遴選結果,而這些校務代表的做法,也是根本不尊重校長遴選委員會和校長遴選辦法的。
令人遺憾的是,教育部也沒有旗幟鮮明地支持遴選委。教育部次長林騰蛟雖然指出“校長遴選委員會”、“校務會議”都是依“大學法”與相關辦法的規定組成、運作的。但又說:教育部能否解散(遴選委),過去沒有這樣的案例,法律依據還須釐清。言外之意,或許會解散、或許不會解散,閃爍其詞。
林騰蛟又稱:管中閔人事案疑義,教育部目前仍在會相關單位釐清中。然而,教育部官員所謂的“目前仍在會相關單位釐清中”的“疑義”,都有哪些?教育部是否對包括教育部代表在內的遴選委員會成員們及其聯合相關機構作出的審查和處置程序、意見未予信任、採納呢?遴選委員會的遴選過程瑕疵何在?如果因為一些所謂的“疑義”就懷疑遴選委員會的工作,豈不是根本沒把遴選委員會當回事嗎?
台大“遴選委員會”工作不受教育部支持,這一點與美國私立乃至公立大學校長遴選操作迥異其趣。一旦遴選委員會工作被教育部輕率否定,以後新的校長遴選委員會則將步履維艱。此口一開,後患無窮。所以教育部回應外界質疑,應聚焦於調查遴選委員會遴選程序是否合法合規上,而不是越過遴選委員會來調查管中閔問題,不能為了迎合眾人的“民主”呼聲而不尊重台大校長遴選制度。遴選委員會對教育部提出的疑意已一一作答,如果遴選委員會的程序合法,教育部當對遴選委員會的答復也當予以認定。
然而,據“自由時報”2月7日報道,台大主任秘書林達德說已收到召開臨時校務會議的申請,將先召開程序委員會審理,如此事屬實,則遴選委員會就名存實亡了。
這個事件最後變成了包括一些立法委員、教育部、教授、學生、校友在內共同的忽視遴選委員會的行為。這些“民主”和“民意”的背後,最為尷尬的就要屬那些校長遴選方法和規則了。台大教授和學生的使命,應該是呼籲那些不尊重遴選委員會及校長遴選規則的人們和當局,而不應該以“民意”為藉口來毀掉遴選規則、反對遴委會的工作。
根據目前亂象,下一任校長遴選時的遴選委員會該如何工作?現在看,那是大大的未知數。諸多不守遴選規則的“民主”口號和激情,將台灣大學的校長遴選制度視為一張廢紙,并揉了個稀爛。這樣的“民主”和“民意”,同樣可怕。
五、遺患無窮的遴選“政治化”
來說是非者,定是是非人。利益競爭中,總有逐利者會鼓唇弄舌,搶先搬弄是非,抹黑對手。媒體也最喜歡爆料這類消息;而負面或片面的報導,又常常影響人們對競爭雙方的正確判斷,有時甚至出現誤判。
這次台大校長的公開遴選,使得台大校長遴選徹頭徹尾“政治化”了。各方皆以反對政治干涉為由給教育部施壓,反對管中閔當選者向教育部施壓以期不予核定遴選結果,甚至要求取消遴選委員會,顯然置台大校長遴選程序於不顧;而支持管中閔當選校長的一派,也以反對政治干預之名義,向教育部施壓,甚至聲稱背後黑手必是某某。甚至將這場校長遴選升格為“獨統之爭”而各不相讓,則更是假民主、正義之名,而行“政治攻訐”之實了。在這一點上,雙方的手段和招數,都有同樣“政治化”的色彩。
而教育部為了得“民意”,確保“政治正確”,又模棱兩可,誰也不得罪,竟然沒有給予遴選委員會起碼的信任、認可和支持。再看看“美”文中毫不遲疑地認可遴選委員會遴選結果的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學監會,對比之下,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其上級主管者──教育部──心目中的位置,其實是不言自明的。
預測和防範以後還會有多少匪夷所思的爆料襲來是沒有用的;預測這次校長遴選會對台大及其他大學的校長遴選會帶來怎樣的影響,也是困難的。不管這次台大校長遴選事件結果如何,其實明眼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荒唐:一個簡單的校長遴選事件,已經變成了公開化的口水戰鬧劇和教育部莫衷一是的“葫蘆案”。
“美”文不僅在台灣“聯合報”連載過,還曾在台灣的研討會上宣讀過,后還被收入黃俊傑編的“大學理念與校長遴選”一書并於同年在台北付梓(書中該文標題被編者改為“美國大學校長得遴選制度”),但是,它并未引起台灣教育界之足夠重視,這也足見台灣教育管理部門在大學校長遴選問題乃至大學建設上長期不思改革之情態。
李頓爵士曾說過:“你想得到新想法?那就去讀舊書;你要去找舊見解?那就去看新書。”20年前的這篇“美國的大學怎樣選校長”,也印證了這一點:作者的那些“舊”的觀察、見解和建議,對於今天的台大校長遴選而言,仍然是新思想和新見解。
建議當今關心台大校長遴選及台大未來的人們,能讀一讀鄭洪教授的這篇“舊文”,讓台大校長遴選事件得以妥善解決,并抓緊調研、修訂校長遴選規則,莫讓台大因此沒落為一個“爛大學”⋯⋯
作者簡介:楊壽良,詩人,作家,文化學者,詩意國學發起人,現於美國麻省理工學院從事科學與人文之訪學研究。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8年5月號,總第24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