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25日電/香港交易所近月快馬加鞭,下星期一就開始接受“同股不同權”的新經濟企業申請上市。四、五年前,阿里巴巴因無法符合本港限制而棄港赴美上市,本港今天亡羊補牢,在保障投資者和適應新經濟企業股權架構特色之間,謀取平衡,吸引內地創新企業來投,壯大金融中心地位,競爭形勢則比當年激烈。
星島日報今天社論說,創新企業的最主要“資產”往往是創辦人的“大腦”和魄力,由於要吸取資金,創辦人股權分薄,甚至變成小股東,企業命脈往往繫於創辦人能以小股東身分主導企業發展。過往基於公平對待投資者原則,本港堅持同股同權,內地這類新經濟企業唯有改去美國上市集資。
現時內地幾個新經濟龍頭,只有騰訊一家是符合同股同權要求而在港上市,而阿里巴巴、百度、京東和綱易等,都以非同權形式在美國上市,單是這四家企業市值合共已超過五萬億港元。港交所除了要吸引新股上市,亦希望吸引這類在美國上市的企業,來港作第二市場。
吸引內地“獨角獸”
就在港交所進行同股不同權諮詢期間,內地證券監管機構,就出台了以預託證券(CDR)形式吸引這類公司回流內地作第二上市的安排,被視為港交所的強力競爭對手。
比起本港,內地市場投資者接受企業較高的市盈率,為企業集資提供了優勢,而且有中央政策推動,成為這類企業選擇在內地上市的誘因。
不過, CDR所設門檻較高,包括市值最少要有二千億元人民幣,在港美上市附合資格的企業,就只得上述五家,至於中移動等電訊服務營辦商,是否符合“新經濟”的定義,則仍待澄清。這些已上市巨企之外,還有大量新經濟企業,可以成為本港的招攬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