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2日電/近日,雲南省紀委監委出台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調查措施使用規範、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流程圖和常用文書格式等四項制度,對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各環節、各流程進行細化規範,打通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的“脈絡”,確保全省各級紀委監委履職時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體現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的政治性。出台的四項制度明確,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堅持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受上級紀委監委和同級黨委雙重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黨規黨紀、法律法規為准繩”“寬嚴相濟、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受賄行賄一起查”等工作原則,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民主集中制,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處置執行中的重要問題,應當經集體研究後報紀委監委主要領導、相關負責人審批,個人不得擅自決定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的重要事項。
把監督執紀監察權力關進制度籠子。四項制度強調,健全紀委監委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嚴格工作程序,優化工作流程,有效制約和監督權力,有效管控風險,把堅決防止“燈下黑”的要求貫穿於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全過程。建立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和信訪、案件審理、案件監督管理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省、州(市)紀委監委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制定的《監察機關調查措施使用規範》對12項調查措施的使用範圍、條件和審批權限、使用程序等進行嚴格規範,並強調監察委員會調查案件必須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保障被調查人合法權利。
推動紀法貫通、法法銜接順暢高效。為適應紀委監委合署辦公需要,四項制度統籌兼顧,將紀律審查與監察調查相結合,從領導體制、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到立案審查、審理、移送起訴、監督管理等環節進行梳理和規範,體現總結繼承與優化創新。編制的8張《監督執紀監察工作流程圖》和100餘份文書模板建成了一套規範、清晰的制度框架,保障合法合規的同時,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