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記者郤建榮生態環境部今天通報,2017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及重大環境事件均有所下降;唯一的一起重大事件中,除了相關政府部門責任人被處分外,涉事企業總經理等10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據生態環境部介紹,2017年,全國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302起,較2016年下降0.7%。其中,重大事件1起,同比減少兩起;較大事件6起,同比增加1起;其餘均為一般等級事件。
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為陝西省漢中鋅業銅礦排污致嘉陵江四川廣元段鉈污染事件。就這起事件,生態環境部表示,2017年5月5日,四川省廣元市環境保護局發現嘉陵江由陝入川斷面水質異常,西灣水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鉈濃度超標4.6倍。事件發生後,廣元市政府啟動突發環境事件Ⅱ級應急響應,部署開展應急監測、調蓄降污等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啟用備用水源保障供水。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陝西省成立由環保、公安、監察、安監等部門組成的事件調查組,開展事件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調查認定,漢鋅銅礦違法加工多膛爐煙灰原料,違法排放生產廢水是造成此次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直接原因。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對企業違法建設、違法生產、違法排污承擔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監管失察等責任。
該負責人說,根據調查結果,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被嚴肅問責。因涉嫌犯罪,漢中鋅業公司總經理,漢鋅銅礦法人代表、總經理等10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副總經理、漢中鋅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等4人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行政記過、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
同時,陝西省寧強縣委、縣政府及漢中市環保局向漢中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寧強縣政府、漢中市環保局、寧強縣環保局、燕子砭鎮政府等單位的4名有關責任人分別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記過等處分。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