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對省林業廳原黨組書記肖建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肖建春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串供並偽造、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為親友謀取人事方面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人員錄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
肖建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政治上蛻化變質,完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和宗旨意識;經濟上貪婪斂財,利用職權與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亦官亦商;工作上好大喜功,違規決策,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肖建春開除黨籍處分,取消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肖建春簡歷
肖建春,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黑龍江賓縣人,1978年8月入黨,1979年2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
1977.03-1979.02 雙城農業學校農學專業學習
1979.02-1979.11 賓縣農業科科員
1979.11-1981.08 賓縣委農村工作部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