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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政府列30項最優先法案 不包括兩岸部份
http://www.CRNTT.tw   2018-02-26 14:50:51
丁允恭。(中評社 梁雅雯攝)
  中評社台北2月26日電(記者 梁雅雯)立法院將於明天開議,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在行政立法會報,與民進黨團敲定本會期優先法案共122案,其中30案列為最優先法案,包括行政區劃分草案、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政治檔案條例草案、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及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勞保年金改革)等。

  其中,兩岸關係部分被列入優先法的部分共4案,包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9條之3、第91條修正草案,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是都未在30項最優先法案中。

  賴清德明將赴立法院進行施政報告,並針對花蓮震災、穩定物價等進行專案報告,今天中午和立委進行行政立法會報,由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主持會議。會後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和媒體吹風,公布政院本會期列入優先法案的項目。

  丁允恭表示,行政立法協商最後有122案列優先法案,其中30案例為最優先法案,包國營事業總預算、證券條例、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關於青創事業、文創產業有關、還有科學園區設置草案等。

  政院本會期優先法案包含振興經濟16案、智慧國家4案、綠能矽島1案、文化台灣3案、公義社會24案、幸福家園21案、政府效能49案,含組織改造44案、兩岸關係4案。已函送立法院52案,尚未函送立法院71案,尚待黨團提案1案,共122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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