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8日電(作者 汪毅夫)昨日,我在《台灣舊詩和現代生活裡的“三正”》說到夏歷正月,說到“夏歷較合於農時,故又稱農曆”,臨末還說:“奉勸忙於‘去中國化’的人,別瞎忙了,好好過個年,好好做個有年有節、有禮有數、有大有小、有規有矩的中國人罷。”
據報道,在台灣近日還真的有人提問:“我們今天還在跟隨中國農民系統的農曆,是不是很廢呀?”
“年兜時節”、“正月正時”不要“教示囝仔”,這是古訓。面對無知的問題和提問人,我想心平氣和地講一段有關“農曆”的故事。1895年,日人入據台灣後,即將光緒年號改為明治年號,甚至在登錄戶籍時將台灣人生卒年裡的中國年號如道光、鹹豐、同治、光緒一一換算為日本年號;紀月、紀日則從農曆一律改用新曆、廢止農曆。應該認為,改年號和廢農曆屬於日人的文化侵略,是政治問題;而使用新曆涉及的問題,包括是否採用新曆同農曆對照的辦法來推行新曆,則屬於技術問題。日人出於政治考量而不顧及技術問題。這給台灣人的日常生活造成諸多不便。須知,祖先的紀念、神明的祭拜、農事的安排、商戶的“交關”(生意往來包括結算和兌付),乃至起厝(蓋房)、娶某(娶妻)選擇“好日子”以及“算八字”(測生辰八字即算命)等都離不開農曆。於是,福建泉州著名的“擇日館”洪潮和繼成堂推出了“專售台灣”的《洪潮和通書》,即新曆和農曆相對照、新曆和農曆合併的歷書,在台灣銷量很大。1911年辛亥鼎革,民國政府推行新曆,並按照臨時大總統令和參議院決議,內政部於1912年2月頒布《中華民國元年新曆書》,新曆、農曆並存,新曆加星期、農曆附節氣,但刪去了吉凶神宿的內容。這樣一來,原本“專售台灣”的《洪潮和通書》在大陸也大有銷路。為防盜版,民國初年的晉江縣知事(清代稱知縣,民國初年稱縣知事,後改稱縣長)還發布保護《洪潮和通書》版權的《晉江縣公署布告》,文稱“洪潮和於前清雍正年間由欽天監奏准在泉城開設繼成堂擇日館,迄今二百餘年。所造通書,月份、節氣與春牛圖,悉與憲書吻合。發行以來,民間稱便”雲雲。我曾見1929年版的《洪潮和通書》,書前有“專售台灣”字樣,並有“參校門人”名錄400人,其中“台灣門人”140人。
從1895年以來、自1912年以降,新曆、農曆並行不悖,民間稱便,良有以也。倘若今日有人出於政治考量,將“農曆”列入“去中國化”清單,則其人當被歷史列為“廢人”,如此而已,豈有他哉!
2018年2月7日凌晨記於北京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