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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正名台灣公投”危險性高欺騙性也大
http://www.CRNTT.tw   2018-02-06 10:07:59
 
  文章說,其實,正如上述,當年的國民黨政權是曾經抗議奧運名稱從“中國”變成“台灣”的。實際上,一九五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國際奧會年會在慕尼黑舉行,奧會認為中華民國奧會”無法代表中國,奧會九人執行委員會擬將“中華民國奧會”改稱“台灣奧會”。翌日,國際奧會通過蘇聯提案,決議將“中華民國奧會”除籍,不同意中華民國使用與“中國”有關的會籍名稱,但允許以“Formosa”或“Taiwan”代表為名義重新加入奧會。翌年的奧運在意大利羅馬舉行,奧會同意承認“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會籍名稱,但不能代表中國,所以只能使用“Formosa”名稱,會籍縮寫則是“TWN”。不過,國民黨政權授意台灣代表隊在開幕典禮中,手持“抗議中”布條走在“FORMOSA”名牌後面,據此抗議國際奧會。一九六四年東京奧運,一九六八年墨西哥奧運,奧委會將台灣官方代表名稱改為“Taiwan”(TWN)。不過,國民黨政府堅持代表中國,拒絕使用“Formosa”或“Taiwan”,因此,國民黨政權在一九六零年、一九六四年、一九六八年,連續三屆向奧委會抗議“Formosa”與“Taiwan”名稱。一九七六年的加拿大蒙特婁奧運,因為加拿大要求代表團必須改稱“Taiwan”才能入境。國際奧委會同年也決議中華民國奧運代表團改以“台灣”奧運代表團參賽,但國民黨政府拒絕,因此才缺席蒙特婁奧運。

  直到一九七九年,國際奧會執委會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台灣)”的會籍名稱多番修正與表決,決議台灣的“中華民國奧會”以“中華台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為名參加奧運會。國民黨政權還曾不滿決議,多方抗議,甚至由奧會委員徐亨向瑞士法院提出控告。但到了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華民國奧會”終於同意更名為“中華台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並與國際奧會在瑞士洛桑簽訂協議書,解決多年來國際奧會中的“中國問題”。“中華台北”不得使用“國旗”與“國歌”,僅能使用“中華台北”奧運會旗以及“國旗歌”。從而形成了固定的“奧會模式”。

  既然有此歷史,而且在國民黨的語境中,在國際場合使用“台灣”一詞,似乎是含有“一中一台”之意,因而相信將會對該“公投案”進行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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