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4日電/一筆1.2萬元的借款,無情地改變了19歲夏雙(化名)的命運。為了還這筆借款,她不得不辦了19次現金貸,不僅掏空了家裡所有的積蓄,而且她的母親也因不堪討債人的騷擾服毒自殺。甚至在母親葬禮的當天,她的父親還收到多個討債電話。如今的她,為了躲債只得遠走他鄉。(詳見本報1月17日10版報道)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夏雙的遭遇已經成為一些現金貸公司設計的套路。這些公司往往盯住沒有經濟來源或收入不高的年輕“剁手族”,利用他們心理不成熟,容易非理性消費的特點,誘惑他們借貸消費。這些年輕人只看到現金貸門檻低的好處,忽視了其高利貸的本質。
有律師建議,對高利貸衍生出來的嚴重危害社會行為,我國現行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均有明確的規定,相關執法機關應當依法高效執法,維護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借貸人作為公民,基於法律的賦權,受到侵害應及時尋求法律救濟。如遇到暴力索債、騷擾性索債,應當及時報警,如不受理,則提出控告或行政訴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確認高利貸中法律不予保護的高利息。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近期在湖南調查時,接觸多起年輕人陷入現金貸最終家破人亡或步入歧途的案例。
被“奪走”的兒子
湖南綱維律師所律師劉志江說,夏雙陷入的這種貸款,其超高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且討債行為很多都涉及犯罪,國家應該嚴厲打擊。
對劉志江而言,短短一年多,他已經碰到3起現金貸案例,涉案的年輕人,有的被逼離家出走,有的走上犯罪道路。
劉志江一個老鄉18歲的孩子小丁就是其中的一起案例。小丁從長沙一所財務學校畢業後在汽車修理店當學徒,月收入1000多元。
2017年國慶節後,一時手緊的小丁開始借網貸,因為無法還貸,只好一家家地借下去,用“新貸還舊賬”,一共借了五六個平台的錢,每個兩三千元。但借款利息嚇人,周息20%,而且是借錢1萬元實際只給8000元,但打的欠條是兩萬元。如果逾期不還,則本金翻倍。很短的時間,小丁的欠款本金飈升到了五六萬元。
實在榨不出油水了,收貸人員將小丁綁到一個出租屋後,打電話要丁父帶錢贖人。
與丁父同去的劉志江發現,小丁一共借了五六個平台公司的錢,很多筆都是為了還款而發生的連環借款,最初的1萬元借款已經發展成幾十萬元的債務。
“這顯然不受國家法律保護。”劉志江現場建議丁父不要還款,直接帶人走,不行就報警。可催債的人卻氣焰囂張,聲稱報警也沒用。
催債公司的人表示,如果沒有錢還,還不如讓孩子給他們收貸公司當學徒,每個月1萬多元收入,可能錢還得快些。老丁的兒子就這樣被討債公司“奪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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