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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興鄉村,“制度性供給”為何重要?
http://www.CRNTT.tw   2018-01-24 10:06:04
 
  二是提高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效能。

  最近兩年,國家已開始著手調整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如實行棉花目標價格補貼試點、推行玉米“市場化收購+生產者補貼”、推進農業“三項補貼”制度改革。今後農業支持保護政策的力度還應繼續加大,關鍵是要調整政策的著力點,突出競爭力指向和綠色生態指向。要改革財政支農投入機制,把主要精力放在創新使用方式、提高支農效能上,做好“整合”和“撬動”兩篇文章。“整合”,就是要發揮規劃的統籌引領作用,把各類涉農資金盡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撬動”,就是要通過以獎代補、貼息、擔保等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杆作用,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更多地投向農業農村。

  三是促進城鄉資源配置合理化、城鄉產業發展融合化。

  一方面,農村要對城鎮的新需求作出靈敏反應。城鎮居民對農產品量的需求已得到較好滿足,但對農產品質的需求尚未得到很好滿足;不僅要求農村提供充足、安全的物質產品,而且要求農村提供清潔的空氣、潔淨的水源、恬靜的田園風光等生態產品,以及農耕文化、鄉愁寄托等精神產品。捕捉這些新需求,應加快推進農業發展從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大力發展農村休閑旅遊養老等新產業新業態。

  另一方面,城鎮要對農村的新需求作出靈敏反應。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農業,迫切需要新型肥料和低毒高效農藥;促進農業領域的“機器換人”、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迫切需要性價比高的農業機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民生活品質,迫切需要新型建築裝飾材料、皮實耐用的垃圾和污水處理設備、經濟適用的廚衛等家庭生活用品。捕捉這些新需求,應加快調整工業部門的技術結構和產品結構,提高“工業品下鄉”的針對性和效率。(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 葉興慶)

 (來源:半月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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