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購“野蠻生長”,監管亟須“亮劍”
法院經審理查明,此案查扣未銷售的藥品金額合計4332159元人民幣,已銷售的藥品金額合計5931593元人民幣。目前,涉案8名被告人已被法院以犯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3至13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至1500萬元不等。其中紀維維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500萬元。
我國藥品管理法嚴格規定,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須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進口須經審查確認符合質量標準、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進口,並發給進口藥品註冊證書。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勝柱指出,此案中,犯罪團夥在沒有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私自購買或生產抗癌藥,雖然受到法律嚴懲,但暴露出我國藥品行業的監管漏洞。
“當前抗癌藥物大都是外資壟斷的專利藥,由於成本高、受眾小,醫院進口此類藥物占比嚴格控制,而藥店也不會大量庫存,從而導致海外代購迅猛發展,越來越多的商家加入藥品代購行列。”深圳市人民醫院腫瘤內科醫生李煒澔說,在海外代購“野蠻生長”的同時,網絡和快遞因其特有的便捷、隱蔽特征,成為銷售假藥的主陣地。
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首席放射物理專家胡逸民表示,海外代購藥品的行為游走在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直接從境外購買沒有經過國內相關機構正規檢驗的藥品,屬於典型的“三無產品”,在我國是禁止銷售的。這種通過專業醫務人員推薦、根據購買者描述症狀、依靠非職業醫生來幫患者下單買藥的方式,給患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威脅。
胡逸民認為,對於海外代購藥品行為,執法部門要加強源頭上的審核及監管,並對涉藥執證單位加大排查力度;另外,要創新監管手段和方法,依托高科技加強對網絡聊天軟件、實時通信工具、物流快遞、銀行賬戶等銷售渠道的篩選和過濾,消除工商、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執法盲區。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