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
約一半省份黨政主要領導共同任整改組長
有了中央環保督察組開的問題清單,各地一把手高度重視和親自部署。劉長根指出,有約一半的省份由黨政主要領導共同擔任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其餘均由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比如,廣西、湖北、北京等地的整改工作小組分別由省級黨委書記和省級政府一把手共同擔任,俗稱“雙組長”負責制。
同時,兩位黨政一把手同時出現在工作領導小組中的省份也有多個。比如,內蒙古成立了李紀恒書記任組長、布小林主席任第一副組長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海南的整改領導小組組長和第一副組長分別由省委書記劉賜貴和省長沈曉明擔任。
而江西省的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由省長劉奇任組長,河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由省長陳潤兒任組長,廣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省長馬興瑞擔任等等。
記者注意到,各省在督察反饋結束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的整改意見均將督察組指出的問題逐條細化,列出整改目標、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主體責任單位、監管責任單位、督辦省領導等。類似小到關停多少家污染企業,大到將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力爭控制在一定範圍等等都反映在整改方案中。
事實上,往往在收到反饋意見第一時間後,各地就已經開始馬不停蹄制定整改方案和進入整改狀態。
以文中開頭提到的海南省為例,去年12月23日,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海南省進行督察反饋。次日,三亞市海洋與漁業局相關負責人前往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所在地鹿回頭“海上餐廳”進行回查和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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