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潮州市委原副書記、市長盧淳傑,則是2017年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審查調查欄目通報黨紀處分的首名省管幹部。
2017年1月3日,盧淳傑被通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盧淳傑也是60後幹部,出生於1968年,曾任共青團汕頭市委書記、汕頭市委副秘書長、南澳縣委書記、潮州市副市長等職務。
盧淳傑在悔過書中回憶,自己在擔任南澳縣委書記時,“也有當地的幹部、老板給我送錢,我都是態度十分堅決地退回去”。
盧淳傑到潮州市工作以後,“2009年春節,修牌坊街的老板送我10萬元,我也堅決地退回去”。
不過,盧淳傑在2011年7月擔任潮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之後,“有幹部老板給我送錢,我慢慢覺得是正常現象”。
於是,原先寂靜的辦公室、宿舍開始熱鬧起來,在“好話”“鮮花”面前,盧淳傑原先那種警惕、防備的心理一下子消失了,虛榮心、私欲得到了滿足。
蛻變之後,盧淳傑距離落馬也不遠了。
2014年8月,盧淳傑開始擔任潮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15年2月去“代”轉正,擔任潮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