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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著《客家民間信仰》賣了上萬本(來源:汪毅夫提供) |
中評社香港1月12日電(作者 汪毅夫)本文的題目是用閩南俗語做成的對子。
從1969年之初到1974年歲暮,我從閩南來到閩西客家住區,度過了6年“插隊知青”的農耕生活。其時正值“文化大革命”或者說“大革文化命”的動亂時期。有一年,插友陳君因父母遭到政治迫害,分別在閩北、閩南接受勞動改造,他只能選擇在閩西過年。我決定留下來陪他,我們都剃了光頭,做了春節里不出門不見人的打算。沒想到,那是我們過的最熱鬧的春節。全村的農民朋友,家家戶戶都歡迎我們做客,用最熱忱的待客之道、用家里擺得出來的最好的酒菜。後來我們知道了,平日里家里來了客人亦是如此。當家里最好的是下蛋的母雞就是它了,當家里連母雞下的蛋也沒有就向鄰居借!
閩南人有時簡稱客家人為客人,但常常管來客叫“人客”,又把請吃飯簡化為“請”。客人請人客的情景、客家人熱忱善良的風格深深感動我的心。時至今日,當我知道某位朋友是客家人,總是平添幾分親切感。
在閩南俗語里,頭路是生計、職業的意思,路頭指街巷或道路。我從閩西回到閩南,從1974年12月到1978年1月,我在郵局當搬運工和郵遞員,穿街走巷,過了幾年“路頭討頭路”的日子。當今海峽兩岸的名嘴楊錦麟君其時也在路頭討頭路,他幹的是掏下水道的營生。我們常在路頭相遇、彼此打個招呼。
現在談兩個問題。台灣在歷史上經歷過從移民社會到定居社會的轉型。在移民社會階段,有客家人、閩南人,或漳州人、泉州人等“分類械鬥”的社會問題。有人說,當今台灣社會的“省籍矛盾”像極了“分類械鬥”。餘謂不然。“分類械鬥”的起因基本無關政治,結局善後多是“私了”,當事人多不希望官府干預。在我看來,“省籍矛盾”乃政治使然。
另一個問題是“頭路”,是就業問題。大陸的機會多,台灣朋友可以更多地考慮到大陸“討頭路”。
2018年1月10日記於北京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