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年度調整主要考慮公共交通企業人工成本、動力成本和其他可變成本的變動情況,及其權重(人工成本占50%,動力成本占20%,其他成本占30%)。其中,人工成本變動情況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變動情況進行測算;動力成本中城市公共電汽車按照國家制定的本市0號柴油零售價格年均變動情況測算,軌道交通按照國家制定的本市非居民一般工商業平段電價變動情況測算;其他成本按照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變動情況測算。
年度動態調整中所涉及的數據均為公開數據,社會各方均可查詢測算。
【釋疑2】
今年票價為何不調?
市政府決定暫緩調整,調整幅度納入下一周期
按照票價動態調整辦法測算,2017年的公交地鐵票價都達到了漲價的啟動點,其中:2017年地面公交平均調價幅度應為0.1元(其中,2017年當年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07元,2015年和2016年應累加合計0.03元),達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0.1元)。但考慮到近年來本市地面公交客運量呈逐年下降態勢,為保持地面公交票價對短途出行客流的吸引力,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後決定,今年暫緩啟動地面公交票價動態調整,地面公交的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2017年軌道交通平均調價幅度應為0.67元(其中,2017年當年平均票價調整幅度為0.28元,2015年和2016年應累加合計0.39元),達到動態調整的啟動點(0.1元)。但考慮本市軌道交通仍在大規模建設,新線仍在陸續開通,客流尚不穩定,市政府在多方聽取意見後研究決定,今年暫緩啟動軌道交通票價動態調整,軌道交通的票價調整幅度整體納入下一調價周期累計。
相關負責人表示,相關政策對外公布的時間一般都放在12月,主要考慮動態調整以年度為調整周期。2018年是否啟動調價,需在相關統計數據對外公布後,根據具體測算情況和明年公共交通運營實際,多方聽取意見、綜合平衡後再行確定。
■ 背景
公交地鐵票價近年調整情況
●2014年12月28日
城市公共電汽車價格調整為:10公里(含)內2元,10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5公里。
軌道交通價格調整為:6公里(含)內3元;6公里至12公里(含)4元;12公里至22公里(含)5元;22公里至32公里(含)6元;32公里以上部分,每增加1元可乘坐20公里。
●2015年12月22日
暫不啟動調價
●2016年12月22日
暫不啟動調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