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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忠上午11點多被帶走,大批媒體競相拍攝。(中評社 張嘉文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9日電/新黨發言人、青年委員會召集人王炳忠今早6時突然在臉書開直播說,幾名調查幹員及員警持法院搜索票上門,認為他涉違反《國家安全法》,要求趕快開門配點搜索。由於王拒開門,幹員隨後請鎖匠開門,由調查官搜索相關證物。經過逾4小時搜索,王炳忠於11點多被警調人員帶離住家。
趕往王炳忠家陪同的新黨律師陳麗玲在新黨記者會表示,王炳忠是被移送新店調查局國安調查站,這是她們以前沒聽過的單位,新黨律師趕往卻不得其門而入,經交涉,調查局稱王炳忠是以證人身分接受約談,不是被告,不得有律師陪同。新黨副主席李勝峰不滿的指出,調查局國安站,現在又多了一個抓人的單位了。
據了解,王炳忠所涉的“國安法”第2條之1,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蒐集傳遞公務秘密”;第5條之1則述罰則,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違反第2條之1規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直播中,王炳忠遲遲不讓調查官及員警入門,即使調查官秀出搜索票,他還是堅持要等律師來,雙方就這樣僵持了近40分鐘。
期間王炳忠不斷打電話,提到他父親也遭搜索。調查官再度詢問律師何時能到,王炳忠回答“2小時”,調查官不耐等侯,請鎖匠破門而入,直播也被要求關閉。
8點51分,新黨秘書長祖國鼎前往王炳忠住處了解狀況,他說一大早接獲調查局知會後隨即趕來,了解狀況後會回報黨部,以利進一步協助。
9點40分,王炳忠律師陳麗玲趕到,卻被拒於門外。陳麗玲用力拍打鐵門,不斷高喊請你們開門,要有保障當事人義務,當事人有聘請律師的權利。此時王炳忠突然開門吶喊,他們在6點中就突然敲門,他不開就用很兇的口氣對他。
調查員勸阻王炳忠關門,王炳忠說,想把公文給外面記者拍攝,但調查員拒絕,王炳忠說,“公文是給我的耶,我可以給大家看,不然我門打開,否則我覺得是在黑箱裡面。”
後來調查員要強制關門,王炳忠高喊,這是我家耶,律師陳麗玲高喊,這樣做是妨害自由,後來門整個關閉,律師仍然不得其門而入。
她不滿地表示,“我是來協助當事人行使應有的法律權利,卻被拒於門外”,更不滿調查官要先請示檢察官,質疑“國家利用司法機器侵害人權”!
一直到9點50分左右,陳麗玲才獲准進入王炳忠住處。
新黨秘書長祖國鼎表示,律師進到屋內看法院簽發的搜索票與公文,本想繼續協助王炳忠維護權益與檢視相關證據,但是才看完公文就被請出屋外。
在搜索過程中,王炳忠住處傳出膠帶封箱打包的聲音,似乎檢調正在打包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