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24日電/針對媒體報道“白血病患兒遭遇廉價國產藥短缺、進口藥一瓶超千元”,中國總理李克強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切實加大國產廉價藥生產供應保障力度”。但要解決救命藥、廉價藥短缺,不能總是依靠高層批示。
美國《僑報》11月22日載文《救命藥不能總靠批示》,文章說,其實,廉價國產有效藥短缺早已有之,早在2015年就有媒體報道,中國多種有療效廉價藥消失。牛黃解毒丸、紅黴素消炎軟膏、魚精蛋白等常用的廉價藥,都出現過斷檔或停產。而這些廉價國產有效藥短缺,反映當前的市場并不能完全滿足患者的需求,是市場局部失靈的表現。一方面,這些藥物定價低廉,藥企出於利潤、成本等原因不願生產;另一方面,這些藥物的上游生產企業因經濟或其他原因,無法提供原料,讓藥企“無米下鍋”,根本無法生產。
將藥品生產、定價交給市場,在總體上是沒有問題的。因為這樣才會平衡需求,激勵創新,讓藥廠與患者雙方的利益都能獲得滿足。但藥品畢竟是一種特殊的商品,關乎民衆的生命健康,不能完全任由市場來調節。這時就需要政府伸出“行政之手”,來滿足患者的需求。事實上,依靠市場競爭調節與局部政府幹預并不衝突。比如,政府可建立廉價救命藥目錄,指定若幹企業進行生產,加上特定利潤之後投放市場。但這樣的舉措應當形成一個明確、具體的保障體系,絕非是當事件發生後,才由高層作出批示,然後才集全國之力,重點保障,才能解這些患者的燃眉之急。雖然這樣的“特事特辦”滿足了部分患者的用藥需求,但這種“特例”并不利於整個社會的發展。當其他患者需要這些廉價、有效的救命藥而不得之時,難道只能靠高層一一親自解決嗎?
古語雲:“不患寡而患不均”。在解決救命藥短缺的問題上,不能總是依靠“特例”來解決。這個問題要標本兼治,需從源頭入手。完善短缺藥品供應的保障制度,設立相應的激勵機制,鼓勵藥企生產這些廉價、有效的藥品。在稅費收取上予以補貼,降低藥企的生產成本,激發其生產積極性。當然,除了鼓勵、保障廉價有效藥的供應外,還應當降低患者及其家庭的醫療負擔,避免出現因病返貧,讓患者擁有更多的選擇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