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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7天以上陸團須換司機 旅行公會跳腳
http://www.CRNTT.tw   2017-11-21 16:19:05
台北市旅行公會理事長吳志健(左)、副理事長柯牧洲(右)。(中評社 梁雅雯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記者 梁雅雯)交通部觀光局11月15日修正“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規定旅行社安排陸客團7天6夜以上,需安排輪調遊覽車駕駛人員,新法將於12月1日將正式上路。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今召開記者會指出,司機缺員非常嚴重,實務上根本做不到,呼籲政府針對該項進行檢討並取消該規定。

  台北市旅行公會今天在台北市旅行公會會議室舉辦不滿觀光局修法記者會,由該會理事長吳志健、副理事長柯牧洲出席,為接待陸客的台灣觀光業者發聲。

  吳志健表示,目前台灣缺乏司機,因為政府對駕駛的控管很嚴格,必須要持有遊覽車客運駕駛人駕照,目前台北市及新北市遊覽車公司的現況是車比司機多,每家遊覽車公司平均缺少2到3位,也藉是說司機缺額將近千位。

  除了駕駛員考試嚴格,陸客團減少後也讓不少司機轉行,吳志健表示,以往陸客團1位司機平均1個月接3團左右,可滿足基本收入,陸團減少後,雙北減有1千多名駕駛,全台減少約5千人。

  吳志健表示,觀光局管考通報系統行之已久,若更換駕駛,司機如臨時有事或身體不適而需更動,來不及通知責任歸屬為何?

  吳志健提到,觀光團是8天7夜為主,實務上早班接機行程可能往中部移動,隔天如何更換司機?晚班接班基本上會在機場附近住宿,隔天如何更換司機?除增加成本也增加人員,送機部分也是同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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