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違規認定雲南陸良龍海化工有限公司、陸良縣金泰博化工有限公司、雲南陸良樂事達工貿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淘汰類生產裝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問題。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及曲靖市、陸良縣三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違規為雲南陸良龍海化工有限公司、陸良縣金泰博化工有限公司、雲南陸良樂事達工貿有限公司的5條淘汰類生產線出具符合產業政策的意見。責令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向曲靖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陸良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向陸良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全省通報。給予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原副主任許雲(已退休)誡勉談話,給予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材料工業處處長王宜國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徐升奎誡勉問責,給予曲靖市水務局副局長陳志宏(時任陸良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陸良縣工業園區管委會專職副主任、馬街鎮黨委書記程萬軍,陸良縣人大常委會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主任念明翔(時任陸良縣環境保護局局長)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陸良縣住房城鄉建設局主任科員錢毅(時任陸良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和陸良縣環境保護局污染防治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科長馮貴華(時任陸良縣環境保護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科長)等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七、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長期試生產造成環境污染問題。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是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所屬雲南解化清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的下屬子公司,落戶在昆明市尋甸縣金所工業園區內,自2014年4月投入試生產以來,一直存在環境污染問題,惡臭、異味長期擾民,當地群眾反映強烈。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因對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造成的環境污染重視不夠、整改不到位問題被問責。責令省環境保護廳、省國資委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向省政府和省國資委作出書面檢查,雲南解化清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黨委、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黨委向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全省通報。給予雲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副董事長李文斌,黨委副書記、董事長寧德剛,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副董事長耿克明,分管安全環保工作的副總經理張鐳等4名廳級幹部誡勉問責。給予省環境保護廳、省國資委、昆明市政府8名廳級幹部批評教育。給予尋甸縣委書記何健升,縣委副書記、縣長馬郡,昆明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劉躍進,尋甸縣委常委、副縣長成志東,尋甸縣環境保護局局長馬希賢等5人誡勉問責。給予雲南解化清潔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黨委書記黃雲生,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王磊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周雲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吳飛雲行政記過處分,給予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部長許順華行政記大過處分,將雲南先鋒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鄧學良、副總經理彭輔元、副總經理石榮方、總工程師李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