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領導幹部尤其是一把手是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就突出關鍵少數,圍繞監督一把手設計制度和責任,總結提煉黨的十八大以來管黨治黨的實踐,汲取嚴重違紀違法領導幹部在懺悔錄中的反思與教訓,提出了60多項監督實招。《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一萬餘字的全文中,“高級幹部”一詞出現了23次之多。這兩部黨內法規,一個鮮明特色就是都突出了“高級幹部”這個重點,對高級幹部提出了更高標準、更嚴要求。
全面從嚴治黨,基礎在全面,要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在緊盯“關鍵少數”的同時,如何管住全體黨員,是管黨治黨的重大課題。
“之前確實認為是小事,經過組織教育提醒,我才發現自己已經在違紀的邊緣了。”這是福建省廈門市統計局一名處級幹部被約談後發出的感慨。
此前,有群眾反映該幹部在某社區兼任會計。隨後,市統計局黨組書記找其談話,申明禁止兼職取酬的規定。當事人最終誠懇認錯,並辭掉了兼職。
對有問題反映的黨員幹部及時批評教育、談話函詢,是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這是十八大以來執紀理念的重要轉變。
理念的轉變源自實踐的總結。查處的大量案例表明,黨員幹部違法無不始於違紀。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就是時刻用紀律這把尺子去約束、衡量全體黨員幹部行為,發現苗頭及時提醒,觸犯紀律立即處理。
無愧歷史擔當,領航復興偉業。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把黨建設得更加堅強有力,我們就一定能凝聚起13億中國人民的磅礴力量,以更加昂揚的姿態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推向前進,迎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明前景。(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