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7日電/隨著“治理時代”的到來、行政環境的變化,要求政府提高治理能力的趨勢不斷增加。“政府職能”是一個“職”與“能”互為表里、相互依存的問題。其中,“職”是政府職守,“能”是政府公共行政能力。就“職”與“能”的相互關係而言,如果“職”是標的物和被賦予,要考慮的是政府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的問題,那麼“能”就是過程物和自建立,要解決的問題是政府如何去做、什麼時候做的問題。“職”與“能”互為條件、缺一不可。不同國家或一個國家的不同歷史時期,政府能力配置結構、權重選擇以及強弱程度都有所不同,政府在一些管理領域能力強,而在另外一些領域弱。
現代政府能力中回應能力是一種積極回應公民需求的能力。回應能力強調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即公共行政滿足公眾和社會的需求。現代政府應該以“公共意識”為基礎,持續進行制度、機構、資源管理的能力創新,以滿足多元公眾利益對回應性的要求,以實際行動獲得公民支持。政府回應公民需求的能力不僅是評價現代政府能力重要指標,也是現代公民評價政府績效的關鍵要素,是政府治理建設中需要不斷加強和提升的能力。
但是,回顧改革開放後的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中國公共行政的主流話語,大致可以用“適應性”這個詞對其進行最恰當的描述。這種適應性模式,公共行政學發展的主題也只能停留於解釋轉變職能、機構改革的適應性調整上,而忽視了行政管理有著自身發展和構建目標的事實。在充滿高度複雜性和不確定時代,政府的回應能力已經滯後於公民變化、多樣性的需求。政府在強調回應能力的同時,更要具備一種前瞻性、規劃性的行政決策能力。
有學者主張,公共行政不僅要關注效率和回應能力,更要具備推動社會變遷,主導政治、經濟、文化發展的能力。以前瞻性替代回應性,並不是說不要回應性,而是試圖為一種新的行政能力定位。回應性和前瞻性都只是政府操作性的行為模式。服務型政府的能力責任主要體現在前瞻性而不是回應性上,因為服務型政府本身是以治理結構多中心化為背景的,或者說,多中心治理結構和服務型政府是相互建構的制度結構安排。從組織管理角度,政府要改變現有社會管理方式,由重事後控制和處置轉為重前瞻性思考,對其扮演的“救火隊”和“消防員”角色逐步淡化或減弱,增強對長期性以及可能發生的問題的預測與判斷。同時,政府也要提高行政決策能力,一種分析和正確把握時機和解決矛盾問題;改革、創設和制定特定制度機制和政策方針解決現代社會各種錯綜複雜的問題和矛盾。
實現多中心社會治理,需要重申行政溝通在公共行政中合理的中心地位,並給予應有的關注和尊重。對於公共行政體系而言,來自溝通主體的最大障礙是由於缺乏信任而造成的“信任分裂”,即公共行政體系與公民之間,或者公共行政體系內部各部門之間存在的信任分裂是溝通主體之間進行溝通的根本性障礙。政府部門需要通過不同溝通渠道樹立行政體系的良好形象,建立和維持行政體系與其他外部機構之間的信任關係;通過溝通達成與公眾的認同、共識,進而自覺構建基於默契的共同行動。
(來源:中國江蘇網-新華日報 作者:張素紅 孔繁斌;張素紅為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孔繁斌為紫金傳媒智庫副主任、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