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近年來,在全球垃圾排放量不斷攀升的大背景下,日本卻出現了垃圾排放量連年下降的趨勢。2015年日本垃圾排放總量已經從2000年峰值的5483萬噸降至4398萬噸。日本人均垃圾排放量同樣呈下行趨勢,早在2008年就已降至每天千克以下。
其實,日本也曾有遭遇垃圾圍城、甚至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痛苦經歷。為解決垃圾問題,日本在上世紀90年代導入循環經濟理念。1991年,日本頒布實施了《資源有效利用促進法》,該法提出要把垃圾當作資源來對待,倡導把自主回收和循環利用作為垃圾處理的重要手段。2000年,日本又提出構建“循環型社會”的目標,即從可持續視角出發,把垃圾處理貫徹到社會生產的源流、過程及最終處置等整個過程,推行實施“減少原料、再利用及循環利用”等三大解決方案。
在這種新理念指導之下,日本垃圾處理系統出現了許多新特征。首先,確立了明確的指標體系,形成了資源生產效率、循環利用率以及最終處理量等三大指標。2014年資源生產效率約為每噸資源創造37.8萬日元的增值,這相比2000年(24.8萬日元)提高了52%;垃圾循環利用率約為16%,2000年該數字為10%;垃圾最終處理量也從5600萬噸快速降至目前的1500萬噸,提前完成了政府的目標。
其次,市場化不斷推進,民營企業逐漸成為主體力量。以垃圾收集業務為例,面向民營企業的委托占比已從1988年的30%提升至2015年的50%;相反,地方政府直營占比則從50%降至22%。從事垃圾處理的民營企業數量也不斷增長,截至2015年已達1.9萬家,從業人員超過25萬人。
第三,垃圾分類越加細化,資源化減量與循環利用並進。其實,日本法律並未就垃圾分類作出明確規定,但作為垃圾處理負責機構的市町村自治體,為實現循環利用的目標,紛紛推出了趨於細化的垃圾分類方式。垃圾分類在8種以上的自治體多達88%,16種以上的達到32%。
最後,垃圾處理還帶來多種直接經濟效益。一是政府不必再投資興建垃圾處理設施。目前日本垃圾最終處理設施的剩餘容量超過1億立方米,可滿足今後20年的垃圾處理能力。二是垃圾處理事業經費不斷下降,已經從2001年的近3萬億日元降至2015年的1.9萬億日元,財政壓力得到緩解。三是垃圾燃燒過程的餘熱利用及發電效果顯著,在全國1141家焚燒廠中,已有765家具備餘熱利用能力,垃圾年發電量也達到82億千瓦時,相當於255萬個家庭的用電量。
不過,日本垃圾處理也面臨著一些新的考驗,最突出的問題就是人口減少對原有垃圾處理系統、尤其是布局產生衝擊,非經濟性特征再現。此外,現有體系尚存的垃圾過度細分等問題也造成垃圾處理成本上升。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