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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中央環保督查處罰金額超2.8億
http://www.CRNTT.tw   2017-09-07 09:26:44
(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9月7日電/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第四批8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團)等省(區)實施督察進駐。截至9月4日,8個督察組均完成第二階段下沉督察任務。

  截至9月4日,8個督察組共收到群眾舉報44134件,受理有效舉報32277件,經梳理合併重複舉報,累計向被督察地方交辦轉辦29189件;各被督察地方完成查處18565件,其中立案處罰5625家,處罰金額28087.83萬元;立案偵查226件,拘留285人;約談2914人,問責4129人。通過邊督邊改,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

  下沉督察階段,各督察組高度重視群眾環境訴求,及時轉辦督辦群眾環境舉報,並針對第一階段督察發現的突出環境問題開展現場調查取證。各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借勢借力推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加強環保長效機制建設。山東省通過“過橋行動”幫助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穩妥實施關停搬遷,兼顧法紀剛性與民生溫度;浙江省注重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多個地市借勢開展傳統特色產業綜合整治,推動集中、集約發展;西藏自治區明確幹部選拔任用要與環境保護直接掛鈎;吉林省針對嚴重污染的伊通河流域開展整治,主河道28個排污口實現封堵、截污;四川、新疆等地堅持依法依紀實施督察問責,不斷強化各級各部門的環保責任意識;青海省加強對各市(州)督察整改的督促指導,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海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切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整改,舉一反三,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根據督察安排,目前各督察組正在開展第三階段督察,並繼續受理人民群眾的環境信訪舉報。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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