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30日電/韓國三星電子副會長、集團實際控制人李在熔一審被判5年監禁後,其律師團表示“不可接受”。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說,李在熔的法律代表已於28日提交了上訴申請,稱一審判決存在司法錯誤。
對此,檢方表示“不服來戰”,並把下一個起訴目標鎖定在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身上。
【被判刑後“首吐真言”】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本月25日宣判,李在熔被控的行賄、挪用公款、非法轉移資產、隱匿犯罪收入和作偽證5項罪名全部成立,判處其5年監禁。
法庭認為,為了在繼承三星集團經營權過程中獲得時任總統朴槿惠的幫助,李在熔以贊助其“親信”崔順實之女鄭某馬術訓練為名行賄。不過,李在熔向朴槿惠行賄期間,雙方都沒有明確提出交換條件,而只是“暗示對方提供方便”。
對此,李在熔的律師團表示,對於什麼是“暗示對方提供方便”,法律上沒有明確定義,律師團將基於這一點在二審中為李在熔辯護,爭取減輕刑罰。
韓國法務部一名官員透露,李在熔25日返回看守所後,接受看守所一名獄警問話時對判決結果表示失望。根據韓國相關法律,這一問話是每名被判刑犯人都需經過的例行步驟。
這名官員援引李在熔的話說:“我曾經想過會被判監禁,但我更希望能夠被判無罪。”
目前,三星集團尚未就李在熔被判刑的消息作出回應。李在熔被捕後,三星電子副會長權五鉉一直承擔著集團內外的主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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