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5日電/喧騰一時的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及其閨蜜崔順實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一審判李在鎔5年徒刑,這項判決深具指標意義,不利朴槿惠。
中央社報道,三星集團富可敵國,動見觀瞻,今天對少主李在鎔行賄前總統朴槿惠的一審判決,外界稱為“世紀判決”,是韓國社會今天最受矚目的頭條新聞,因為這項判決,也影響到遭罷黜下台的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判決。
去年韓國爆發總統閨蜜幹政案,牽扯出李在鎔涉嫌向韓國前總統朴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行賄433億韓元(約新台幣11.58億元),爭取協助他繼承三星集團,今天李在鎔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一審判刑5年。
韓國“亞洲經濟”指出,今年2月28日,韓國獨檢組向法院起訴李在鎔,對他提出行賄、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非法向海外轉移資產、違反“隱藏非法收入相關規定和處理法”、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等5項指控。
分析認為,李在鎔被法院宣判行賄罪成立,矛頭自然就瞄準了前總統朴槿惠的收賄罪嫌,這將對朴槿惠和其閨蜜崔順實的判決產生關鍵性影響。
不過,對於因行賄案被判處5年徒刑,李在鎔的一名辯護律師表示無法接受,將會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