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無罪】
韓明淑一直否認收受賄賂,認為這是繼對後來自殺的前總統盧武鉉實施調查後又一起“政治陰謀”。
2015年8月20日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後,韓明淑發表聲明說:“今天,我成為政治壓迫桎梏下的囚徒。我會遵照法院判決,但遺憾的是我不能接受這份裁決。”
“我正大光明地宣布,我是無罪的。”她在聲明裡說。
韓明淑被判入獄後,她當時所屬的最大在野黨“新政治民主聯合”(後來更名為“共同民主黨”,即現在的執政黨)曾抨擊法庭裁決有失公允,聲稱這是朴槿惠政府對盧武鉉時期官員的“政治報復”。
韓國現任總統、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文在寅也曾聲援韓明淑,對她所受判決表示不滿。
按照韓國媒體說法,韓明淑在自由派陣營中聲望仍然頗高,但是執政黨方面對她的力挺態度招致在野黨方面批評。自由韓國黨、國民之黨、正黨議員們紛紛發聲,認為執政黨方面不應對法庭裁決“說三道四”。
根據韓國法律,在刑滿出獄後的10年裡,韓明淑無法參加政治競選。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