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24日公開審理了被告人杜天禹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一案,法庭認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新華社報道,經法庭審理查明,2016年4月初,被告人杜天禹通過植入木馬的方式,非法侵入山東省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信息平台網站,取得網站管理許可權,非法獲取2016年山東省高考考生個人信息64萬餘條。後杜天禹通過QQ、支付寶向陳文輝(另案處理)出售上述信息10萬餘條,獲利14100元。陳文輝通過其向杜天禹購得的上述信息,組織多人實施電信詐騙活動,撥打詐騙電話1萬餘次,騙取他人錢款共計20餘萬元,並造成高考考生徐玉玉死亡。
本案審理過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的訴訟權利,公訴人當庭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充分發表了辯解、辯護意見。被告人杜天禹當庭自願認罪。經過法庭調查、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審判長宣佈休庭。
合議庭經評議,並報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當庭進行了宣判,認定被告人杜天禹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對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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