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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相:英脫歐後 歐洲法院不再具管轄權
http://www.CRNTT.tw   2017-08-24 11:03:26
  中評社香港8月24日電/英國政府公布最新脫歐政策文件,英國首相特雷莎·梅堅稱,脫歐之後,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對英國將不再具管轄權。

  歐洲法院是歐洲聯盟的最高法院,負責確保歐盟會員國遵守歐盟法規。歐洲法院的裁決對歐盟會員國具有效力,也負責解決會員國之間的爭議。

  根據歐盟數據,目前約有2萬項歐盟法律適用於英國,其中約5000項是透過“歐洲共同體法案”適用,一旦廢止這項法案,這些法律必須一一立法。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在下一輪脫歐談判之前,英國政府今天公布最新脫歐政策文件。特雷莎·梅表示,脫歐後,“我們將拿回對法律的控制權”。

  中央社援引報道,特雷莎·梅表示:“我們要自己立法。國會將立法,將由英國的法官去解釋那些法律,由英國最高法院成為最終仲裁者。”

  然而,批評者表示,英國未來要和歐盟會員國簽署新的協定,根本不可能脫離歐洲法院的管轄。

  最新脫歐政策文件指出,在英國於2019年3月脫歐之後的過渡期,不排除讓歐洲法院維持對英國管轄權;英國政府承諾,在過渡期間會和歐盟合作,協議司法管轄權;脫歐之後,居住在英國的歐洲公民,僅有英國法規賦予的權利。

  然而,英國政府表示要結束歐洲法院對英國的“直接”管轄權,也令人產生疑問,歐洲法院對英國會剩下多少“間接”管轄權。

  希望英國留在歐盟的跨黨派組織“開放英國”(Open Britain)表示,政府的政策文件“模糊”,所有例證幾乎都顯示,在脫歐後的新“英國-歐盟”關係中,歐洲法院還是會保有充分的直接或間接管轄權。

  然而,也有人認為,不要把“直接”這個字看得太重,政府的意思是,歐洲法院的判決將無法在英國自動生效,也無法再凌駕於英國國內判決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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