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8月22日,在環保部召開的例行記者會上,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別濤介紹,我國環境立法工作快速推進,完成了7部環保法律的修訂制定、8部環保行政法規和22件環保部門規章的制定修訂。他表示,在環境監管執法上,環保部從未要求“一刀切”,既要對違法企業堅持零容忍態度,嚴格、公平執法,同時對環保守法企業要公正對待。
污染管控 從未要求地方環保部門“一刀切”
有記者問,有的地方在執行污染管控方面採取“一刀切”的方式,引起大家的非議。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別濤回答,中央環保督察到現在為止已進行到第四輪,實現全國31個省市區全覆蓋,環保督察實現了由監督企業到監督政府的轉變,對環境監管帶來重大影響,“根據環保部的調度,我們在京津冀地區發現的問題企業至少有17萬家,這個數字是非常驚人的。”
別濤表示,從法律角度分析,企業發生的問題很多是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環保設施未驗收或者沒有正常運行,超標或超總量排污,也可能是沒有排污許可證,還有的是環保部門責令改正後,拖延消極,拒不整改。
“對這些行為,我們是不應該容忍的。對違法的企業,我們的法律法規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別濤表示,現在主要抓大企業,但是一些散亂污的企業,其環保成本基本等於零,這便導致同樣的一件產品,違法企業的實際成本很低,這對守法企業的市場競爭是不公平的。
“因此,通過嚴格執法,使企業去掉僥幸的心理,同時還守法企業一個公道,讓守法企業不吃虧,讓違法企業不占不應占的便宜。這是法律規定的基本理念。”別濤說。
別濤表示,環保部從未要求地方環保部門“一刀切”。環保部一方面反對部分地方平時疏於監管,使違法企業長期存在並污染環境,另一方面,“反對部分地方平時不作為,到了環保督察檢查巡查的時候,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片面處理髮展與環保的關係,這是嚴重的不負責任,也是濫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