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平台應盡監測排除義務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北京晨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網上交易的商品或服務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涉黃商品和服務本身屬於違禁物品及服務,為法律所明令禁止,經營者在網上進行非法交易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這無可厚非。
但對類似閑魚、轉轉、獵趣這樣的網絡交易平台,如果存在監管責任缺失的情形,疏於對經營者主體身份及其發布的商品和服務的檢查監控,甚至明知有不法行為還怠於處理,輕則構成行政
違法,相關政府部門可依法給予其行政處罰,重則涉嫌犯罪,甚至可以數罪並罰。
張律師認為,網絡交易平台只要建立有符合法律規定的檢查監控制度,對於經營者的註冊和信息發布等行為在事前、事中、事後盡到了法律所規定的注意、監測、排除義務,且對相關的侵權、違法、犯罪信息不明知,不應知,發現違法信息後能及時採取必要措施,一般而言,就可以免予承擔法律責任。
其次,如果平台未能盡到法定義務,審核、過濾機制不完備,對一些顯而易見的違法信息不能主動屏蔽,甚至對一些用戶已經反映投訴的,仍不能及時處理,則應依法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