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政策層面早已在為不良資產處置清障。自2012年開始,監管層多次出台相關政策,將曾經近乎壟斷的不良資產處置放開,吸引更多市場主體參與其中。2013年2月,財政部、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各省可成立地區性的資產管理公司,負責收購處置當地金融機構產生的不良貸款。2016年10月21日,銀監會向各地省政府下發《關於適當調整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關政策的函》,放寬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相關政策。同月27日,財政部、銀監會下發新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將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組包門檻由之前的10戶可批量轉讓降低至3戶。
民資在競逐中以專業取勝
市場巨大、政策准入,不良資產處置迅速成為各路資本的競技場,原本四大AMC壟斷的局面正演變為“4+2+N+銀行系”的多元化格局。據業內人士介紹,“4”是指四大AMC,“2”是指每個省份可以有兩家地方版AMC,“銀行系”則是由銀行設立的AMC,“N”是指民營的持牌或不持牌的AMC。
地方版AMC增長迅速。據相關機構統計,截至今年6月下旬,全國已有近50家地方AMC正式成立,其中有14個省級行政區域至少已擁有兩家地方AMC,浙江、廣東、山東、福建4省更是擁有3家地方AMC。
“銀行系”AMC同樣表現搶眼。今年3月,興業銀行參與設立的興業AMC作為“銀行系”首家資產管理公司落地福建。此後,建行、農行、工行等國有大行均相繼設立旗下AMC機構。
在長期從事不良資產處置的業內人士看來,地方版、銀行系AMC的優勢大多來源於在當地或行業內的資源優勢,即比較容易拿到“貨源”。但是,從長遠發展和成熟市場經驗的角度分析,不良資產處置行業的核心競爭力並非在於“牌照”或是“貨源”,而是真正能夠將不良資產以合理價格處置掉的能力,更確切地說是負責業務的人的能力。
以更加市場化的方式參與不良資產處置,這恰恰是民營AMC所擅長的。憑借著在超日債違約引發的不良資產處置案中的精彩表現,民營AMC獲得的關注度明顯提升,代表企業逐漸脫穎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