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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一地兩檢:內地執法權片面或致重犯入港
http://www.CRNTT.tw   2017-08-04 00:33:22
袁國強(中)、李家超(右)和陳帆昨赴立法會解釋“一地兩檢”方案。(中評社 莊恭誠攝)
  中評社香港8月4日電(記者 莊恭誠)香港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商討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會上指出,如果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僅執行內地出入境法律,其餘司法空白須由香港法律填補,由此會導致司法重疊的後果,可能令內地嚴重罪犯藉機進入香港,帶來保安風險。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表示,“一地兩檢”安排並非“開壞先例”,特區政府現時的方案只是出於乘客便利和社會經濟效益,而且最終落實須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和香港立法會同意,不存在未來會隨便有類似安排。

  立法會現時正處於暑假休會期,昨日的會議由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主動提出,希望闡述“一地兩檢”方案及回應議員提問。特區政府在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中指,此舉充分反映當局對立法會的重視。立法會秘書處還安排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交通事務委員會於8月8日舉行聯席會議,討論“一地兩檢”方案。

  一地兩檢只為效益 無政治考慮

  袁國強在開場發言中提到,現時來往香港和內地的直通車採取點對點、封閉式直達的模式,高鐵則屬開放式網狀交通,而在傳統的“兩地兩檢”安排之下,乘客分別在香港和內地兩處車站通關,會帶來極大不便,令效益大減。他指出,特區政府在與內地部門商討的過程中,雙方都同意落實“一地兩檢”的3大原則:方便乘客和發揮效益不應凌駕包括《基本法》在內的法律和“一國兩制”;運作上可行有效,在符合法律的大前提下,須配合實際操作上的需要;所有程序須兼顧保安考慮,確保有效處理保安風險,防止保安漏洞。

  袁國強指,高鐵香港段屬跨境鐵路,乘客必須按照內地和香港法律,分別辦理兩地的通關手續,而“一地兩檢”安排只是為了乘客方便和發揮社會經濟效益,並不會改變乘客通關時的權利和義務,也不會改變香港既有的出入境制度。對於有意見質疑根據高鐵“一地兩檢”安排,在香港境內設立實行內地法律的內地口岸區是“開壞先例”,將來亦可隨意在香港任何地方實行內地法律,袁國強表明不認同。

  他強調“一地兩檢”的目的是發揮高鐵的最大效益,特區政府不會無緣無故找一塊香港土地劃為其他法律管轄區,而且類似安排也並非特區政府單方面可以做到,以今次“一地兩檢”為例,就需要內地與香港一起商討才最終成事,而且程序上還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以及香港立法會通過。

  至於泛民議員質疑內地口岸區的設立是“割地”,袁國強重申這塊位於西九龍站內的區域只是租賃給內地,業權仍屬於香港,設立內地口岸區只是為了特定的目標、在特定的範圍內實行特定的模式。他還表示,“一地兩檢”安排背後完全沒有政治原因,因此不應用誇張失實的眼光看待,亦不應以陰謀論作不必要和無事實基礎的猜測。

  內地全面執法 避免2大保安風險

  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安排的另一大爭議,在於是否有必要在西九龍站實行出入境法律以外的內地法律。新民黨議員葉劉淑儀在會上問及,如果在“一地兩檢”之下,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不實行完整的內地法律,而只處理內地出入境法律,會給香港帶來怎樣的保安風險。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說,如果內地相關部門在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只具有執行部分內地法律的權力,其餘司法空白就必須由香港法律填補,由此會產生司法重疊的問題。

  他表示在這一情形下,當內地的嚴重罪犯來到西九龍站,香港的司法管轄權便適用其案件,若該罪犯在西九龍站提出司法挑戰,質疑內地執法人員的執法權力,而由於該罪犯已身處香港司法管轄區,香港法院可能會受理,假設最終挑戰成功,香港便要處理這一實際上在香港沒有犯法、而是觸犯內地法律、但又已滯留在香港的罪犯,這一保安風險除了時間上可能因為審訊安排而拖得很長、帶來很多不確定性,人數上亦需留意。他認為,由於部分案件在內地量刑較重,不排除一些原本在內地司法管轄區應被拘捕的罪犯想要逃避法律責任,便千方百計來到香港。

  司法重疊引起的另一保安風險體現在免遣返聲請方面。李家超指出,在司法重疊的情況下,香港必須處理在西九龍站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他透露,現時香港正等候處理的聲請逾8000宗,2015-2016年由內地偷渡來香港的非華裔人士總共有約6000人,其中約5000人提出免遣返聲請,而根據過往經驗,有高達90%的聲請個案都不成立,相關人士來香港大多是為了打黑工。

  他強調,在現時香港非常嚴格看守邊境關口的情況下,都已經有如此龐大數量的聲請個案,未來必須防範有人利用西九龍站進入香港及提出免遣返聲請,並關注和認真處理相關保安風險。

  李家超表明,特區政府現時提出的“一地兩檢”方案並不存在司法重疊的問題,因此不會有以上2點風險和漏洞。

  陳帆引議事歷史記錄 反駁泛民指責

  在會上,民主黨議員尹兆堅和公民黨議員郭榮鏗都質疑,特區政府早年在立法會申請興建高鐵的撥款時,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曾提到會考慮包括“一地兩檢”、“兩地兩檢”、“車上檢”在內多個方案,而且指各方案均具效益,不過如今特區政府公佈的方案只有“一地兩檢”一個選項,批評特區政府說謊,引起社會猜疑。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反駁指,早在2007-2008年的施政報告中,即興建高鐵的撥款申請提交立法會審議前約3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已表明特區政府會積極考慮“一地兩檢”的可行性,並在規劃西九龍站時預留空間,以供設置“一地兩檢”措施所需的空間,而在立法會申請撥款時,特區政府亦表明會研究“一地兩檢”。

  陳帆還指出,雖然鄭汝樺的確講過郭榮鏗所引述的言論,但是她當時亦清楚表示,特區政府的目標是落實“一地兩檢”,為了應對高鐵香港段通車時可能無法落實“一地兩檢”,才同時考慮或研究中途或折衷方案,但原則是不損害高鐵的效率,令高鐵的經濟效益達到最大。陳帆強調,這些發言內容都引述自立法會的逐字文本記錄。

  袁國強則表示,鄭汝樺當年所講的考慮不同方案,包括“一地兩檢”和其他方案,其實今日特區政府在提出的最終方案時已考慮這些選項,亦解釋了“兩地兩檢”為何相對“一地兩檢”,無論是乘客便利角度還是經濟效益角度都不具優勢。他認為有關指控不合理,因為議員不能單單找出過去一、兩句話,就斷定特區政府當年或今日說謊。他說社會上關注、關心這一議題並非不合理,政府尊重也會聽取意見,但提出意見應保持客觀、持平、理性的態度,不應嘩眾取寵。

  對於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要求就“一地兩檢”展開公眾諮詢,袁國強指特區政府多年來在與內地方面商討、研究“一地兩檢”安排的過程中,一直都有留意社會意見,否則公佈時不會列出各類構思以及選擇“一地兩檢”方案的理據。他表示,特區政府尊重立法會和市民的意見,接下來亦非常樂意聽取社會對於“一地兩檢”的意見,他認為目前做法的效果與公眾諮詢一樣,之後不排除在立法會和社會上有其他的溝通安排。

  工黨議員張超雄在會上動議,要求特區政府委聘獨立機構就高鐵香港段出入境安排詳列不同方案,並向市民作出諮詢。最終該動議以18票贊成、27票反對,遭到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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