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8日電/台灣陸委會和法務部昨日分別就柬埔寨將涉嫌詐騙的台灣嫌犯遣送中國大陸一事分別發表新聞稿和談話,表達強烈不滿,並聲稱已經透過兩岸聯繫管道,向陸方提出要求,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讓本案相關人員交由我方接返回台,依法偵審處理,不得強押至中國大陸。兩個部會的相關發言都有提及到《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其中陸委會的說法是陸方應依據《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儘速完成人身安全通報,保障“國人”在中國大陸的司法權益、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本於人道關懷立場,儘速協助安排家屬探視。而法務部的說辭則是要求大陸應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我方共同合作偵辦,以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從一滴海水看太陽”。台籍詐騙嫌犯實施犯罪地的國家,將其遣返中國大陸,除了是這些詐騙案件主要是由中國的公安人員與當地警方以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方式進行偵破,而不是台灣的警方破獲,因而這些國家的警方也就順理成章地將被抓獲的兩岸嫌犯都交由中國大陸公安押送回國的技術性原因之外,更因為整個國際社會大勢,都認同一個中國原則,及中國大陸迅速崛起,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使得這些國家對中國的貿易依存度增大,而且中國所推行的“一帶一路”戰略及“亞投行”項目也對其充滿吸引力的政治性因素。在此背景下,台籍詐騙嫌犯被當事國遣送回中國,也就將會成為“回不了頭”的“新常態”,習以為常了。而且還可進一步從中窺之,台灣當局今後的“外交”宭境將日益困頓,並非是來自中國大陸方面的“硬銷”,而是相關國家的自覺性行為。
本來,柬埔寨與台灣地區是有密切淵源的,而且台商在柬埔寨投資的製鞋廠,撐起當地製鞋業經濟的半邊天,甚至連金邊街景也與台北相似,因而曾有中國大陸遊客在網路上貼文,聲稱柬埔寨的城市建設與台灣一樣,引發台灣網友不快。因為在他們的眼中,台灣很先進,柬埔寨很落後。而在政治上,在朗諾集團統治柬埔寨時,柬埔寨的代表在聯合國就中國大陸代表權議案(即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投票時,在東南亞國家中,是與菲律賓投了反對票的“唯二國家”。 |